报料电话:13724054737
广告热线:13809208882

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中国频道

字号

最高检:择校费非个人收取 尚未纳入商业贿赂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8-12-05 08:2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0)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高级检察官韩耀元今天表示,择校费的问题确实需要进一步研究,目前没有把择校费纳入到商业贿赂范围中。

韩耀元在今天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时作出如上表述。

在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中,82.9%的人赞同将择校费也纳入商业贿赂范围,网友对此非常关注。

对此,韩耀元指出,择校费首先对国家的义务教育制度是不相符合的,违背了国家的义务教育制度。择校费往往都是以学校的名义收取的,并不是个人名义收取的。

韩耀元说,目前,择校费的收取往往都是公开的,不存在不入帐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择校费作为犯罪处理呢,恐怕有点问题。

(编辑: shine)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0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用户名:密码:没有账号?马上注册


大洋新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