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雷阵雨 28℃~35℃
您的位置: 大洋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







bookimage
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bookimage
品三国(下)
bookimage
罗素自选文集
bookimage
千万别娶大脚女人
bookimage
如何掌控你的一天24小时
bookimage
写给年轻人的简明世界史
·樱花厉魂 ·禅在红楼第几层 ·书的罗曼史 ·万岁!!娶个小男人 ·车神 ·增评校注红楼梦
·价值工程方法基础 ·巴菲特的新主张 ·发现价值 ·江恩精髓 ·终端整合传播 ·中国石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news.dayoo.com   2006年03月20日 23:10   来源: 新华社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与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力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第四十八条 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Page: 123456

(编辑: COCO )
RSS订阅 | 写给新闻中心 | 写给栏目编辑 | 推荐给朋友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相关文章
大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大洋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大洋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洋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1998168-3353,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口广州日报印务中心五楼,邮编:510435,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今日热点新闻
大洋新闻
· 欧元之父蒙代尔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直播
· 股市焦躁等调控出台 收评:大盘收3941点
· 专访罗范椒芬:十年风波不断我无愧于心
· 大盘起伏不定 股市大跌加速"全民买基金"
· 专访抗议李登辉访日的中国工程师薛义(图)
· 美国FBI在华神秘经营5年 将介入奥运安保
· 突发事件应对法删除媒体不得擅发信息规定
· 房价灰色产业链:四成利润被职能部门吃了
· 生前没留遗言 侯耀文身后留下数千万遗产
· 张纪中重拍《西游记》 怒斥六小龄童霸道
· 重庆百万巨资打造内地第一博彩娱乐厅(图)
· 国家级贫困县开政协会 县财政拨六万烟钱
· 美拟将伊拉克分为两个国家 已与伊朗沟通
· 麻生太郎要做首相 鹰派代表"为中国高兴"
· 人大审议7部重要法律 不签合同付2倍工资
 

版权所有 - 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大洋 1999 -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