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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菊花在讨论会上批评司法考试制度
赵菊花在会上发言(一)
大洋网讯(记者 陈剑
北京报道)3月14日下午,广东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菊花在会上发言,认为目前我国的司法考试制度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如允许非法律专业人士报考司法考试挤占法律专业人士名额、司法考试试题太难不符合国情等等。针对赵菊花的这一说法,大洋网记者采访了列席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吕伯涛,他们提出了一些更为详实的解决办法或不同意见。
赵菊花:司法考试太难不符合国情
赵菊花认为,司法考试的目的是提高法官的专业性和专业水平,实行司法考试五年以来,总体上对法官队伍水平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通过这几年的实践也逐步发现了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报考资格中包括“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即允许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的非司法专业人士报考。这本来是为扩大司法考试报考面而采取的一项优惠措施,但也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一是干扰了国家的人才计划,因为国家每年各专业的招生应该是有计划性的,应该是根据各行业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那么,允许非法律专业人士报考司法考试,可以说是对国家人才计划的一个严重干扰。第二是挤占了法律专业的资源,因为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是有限的,非法律专业人士的报考,必然挤占了一部分法律专业人士的资源。通过这几年的实践经验发现,有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由于应试能力比较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经过几个月的培训过程和模拟法庭的检验审核,却发现他们之中许多人执法办案的能力相当欠缺。这样的人如果进入法院、检察院一线,势必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再一个负面效应造成了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人才从业混淆的双输局面。
赵菊花还认为,目前的司法考试试题存在问题,一是题量过大,大多数考生做不完试题。导致许多考生,包括法律专业研究生,经历过多次考试仍不能通过考试。其负面效应一是导致考生过于强调应试能力培训,忽视了实际操作能力和法律精神的培养,二是直接导致了目前已经在一些地方出现的法官、检查官的断层。这些事实都证明,目前的司法考试制度存在一些不符合我国国情的问题,脱离了目前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造成了国家培养出的大量专业人才的浪费。从这个角度来看,司法考试成为了卡在供给和需求之间的一个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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