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案

news.dayoo.com 2007年07月30日 21:14 来源: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公安部今天公布了、5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和集资诈骗案件。

  这五起案件是:亿霖集团涉嫌非法经营案。2004年亿霖以“金字塔”结构的人员关系,采取团队计酬的方式开展林地传销,经营数额16亿8千多万元。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赵鹏运等9人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辽宁营口市东华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02年东华集团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群众非法集资近30亿元。今年2月主犯汪振东被一审判处死刑,其余案犯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云南曲靖市戴雁、梁莉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997年至2005年,戴雁、梁莉等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群众非法集资4000多万元,2006年戴雁、梁莉被判有期徒刑4至7年。

  成都丽金花玫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亳州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06年丽金花安徽亳州分公司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000多万元。

  湖南长沙市中天行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2005年中天行公司采取虚增公司注册成本、捏造和虚夸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向群众非法集资一亿六千七多百万。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中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和集资诈骗案件747起,挽回经济损失4亿5千多万元。

(编辑: queeniewen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大洋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大洋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洋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1998168-3353,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口广州日报印务中心五楼,邮编:510435,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版权所有1999-2007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集团简介-广告服务-联系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