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全文)

news.dayoo.com 2008年05月09日 11:17来源: 新华网-国际先驱导报

    十七、双方对“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顺利启动表示满意。双方确认,今后4年每年开展4000人规模的青少年交流,并将为最大限度有效开展青少年交流作出努力。

    十八、双方一致同意持之以恒地开展青少年友好交流,呼吁两国各界为促进青少年交流加强合作。

    十九、双方一致认为,进一步加强两国中青年干部交流具有积极意义,今后将继续支持开展这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双方一致希望北京奥运会取得成功,希望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两国人民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

    二十一、双方对签署两国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表示欢迎,期待该中心为促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二、双方积极致力于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共同研究。

    二十三、去年12月福田首相访华时,日方提出加强北京大学对日交流的计划,双方对有关准备工作取得进展表示欢迎,将继续为进一步加强知识界交流进行合作。

    二十四、中日经济高层对话首次会议去年12月在北京召开,两国有关部长们会聚一堂,就各自宏观经济政策、包括气候变化问题在内的节能环保、贸易投资、检验检疫、地区及国际经济问题等开展跨部门直接对话,增进了相互理解,并为今后解决问题和推进合作指明了方向。双方对此表示高度评价。下次对话拟于今年秋天在东京举行。

    二十五、两国相关部门签署了《关于互利共赢推动可持续经济发展一揽子合作的框架协议》、《关于继续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合作的备忘录》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领域合作备忘录》三个协议。双方对此表示欢迎,并一致同意继续推动上述合作。

    二十六、双方对当前的原油价格表示忧虑。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开展中日部长级能源政策对话,探讨能源领域互惠合作。

    二十七、双方表示,在煤炭领域技术合作方面,推动中方煤炭火力发电厂的设备诊断、设备改造、人才培训。双方将继续开展通过捕集和封存煤炭火力发电厂产生的二氧化碳(CCS)提高石油采收率(EOR)方面的实证研究。双方对继续开展钢铁、水泥领域的节能环境诊断表示欢迎。

    二十八、双方认为,“中日节能环保商务示范项目”进展顺利,将与中国地方政府共同努力,进一步推进该项目,加强项目挖掘和成果普及。

(编辑: 羽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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