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用电出租车公交车铁路客运不涨价 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粮田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自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但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
为了控制油价上涨的连锁反应,发改委同时明确几条综合配套措施:对种粮农民,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出租车价格暂不调整,将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
发改委还指出,目前煤炭价格水平较高,为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自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