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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交通违法,岂能一罚了之?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10-19 15:31 来源: 发表评论 (0)

作者:万庆涛

    未来在深圳闯红灯要罚款多少?可能是1千元!深圳市人大刚刚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大幅度提高交通违法罚款的标准:醉驾罚款1万元,套牌和伪造车辆号牌证件最高罚款5万元。这一草案立即引发了各界广泛关注和众多质疑。(据新华网10月18日)

    交通问题是一个综合问题,交通违法不仅仅是司机无视交通法规的问题,还有城市道路是否完善、交通信号是否合理,等等。深圳市和我国其他城市一样,大规模进行交通设施建设,比如修建地铁、道路围蔽施工,都给交通带来拥堵。深圳有的路口一次红灯时间长达300秒。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刘曙光认为,“严管重罚”的原因是基于当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部分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差。请问,为什么一有严峻形势就想到了罚款呢?除了罚款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比如,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特别是公共交通系统。

    胡锦涛主席近日视察北京的交通时说,交通问题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各国大城市普遍遇到的难题。北京作为特大型国际城市,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必须充分发挥公共交通的重要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适的公交服务,使广大群众愿意乘公交、更多乘公交。总书记强调,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北京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其实质是市民的服务者,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必须要通过采取多种措施,而不是一种措施--罚款。而且事实一再证明,罚款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如果不在完善交通设施建设和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上多下功夫,而只把力气用在罚款上,恐怕交通安全形势不会得到根本的好转。总之,整治交通违法,不能一罚了之。

(编辑: 鲁孔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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