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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拒助门”与揭示真相的困境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6-11 10:18 来源: 金羊网 发表评论 (0)

作者:默客

    6月10日傍晚,广州市公安局就执勤交警拒助被抢女事主事件通报称:专责调查小组根据现场视频监控录像、事主反映的情况、现场调查走访情况及被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查明,当事的执勤交警在接到被抢女事主的求助后主动作为,不存在个别媒体报道的拒绝女事主求助的问题。(6月10日晚大洋网)(相关新闻 交警拒助被抢女事主续:警方称交警有主动作为)

    此前媒体报道说,被抢包的女事主林女士称,4次求助执勤交警均遭拒绝。必须指出,如果媒体报道或林女士的反映与事实严重不符,应当予以批评甚至谴责。现在警方的通报称,执勤交警接到求助后“主动作为”。但实际上,林女士及媒体最初的报道也并没有否认交警的“作为”——譬如载女事主追贼、帮忙报警等。遗憾的是,由于警方通报对交警如何“主动作为”的具体情况惜墨如金、语焉不详,比如说当事的执勤交警“作为”到何程度,是否已尽力尽责(距离抢包贼只有数米距离为何未能奋力追捕),抑或只是见“难”就收、敷衍了事,依然未能给出清晰的答案。特别是,当事交警究竟有没有说过那句“我是交警,如果他(抢包贼)有刀我怎么办”的雷人之语?对此,警方通报称,“没有依据认定”。这似乎又成了无解的“罗生门”。

    一边林女士的投诉和媒体报道,另一边是警方的权威通报,孰是孰非、孰真孰假,非当事者实难以判断,这几乎又陷入了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尴尬。但是,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而于公众而言,真相是什么,始终是一个很折磨人的问题。

    实际上,这正揭示了当下的社会语境中,公众寻求或获取公共事件真相所遭遇的困境。这表现在:一、公权力只按自己的逻辑和渠道公布真相,难获公众受落;二、公权力公布的真相往往由于存在细节上的瑕疵,或者避重就轻、选择性公开信息的惯性,抑或身份上缺失客观中立,甚或对核心问题不置可否(如对交警“雷人之语”的结论),使其公布的“真相”难以赢得信任;三、社会对公权力能否坚守公平、公正缺乏足够信心。如此,往往造成官方有一个“真相”,民间也有一个“真相”,且两个“真相”或只有部分交集,甚或是南辕北辙。这样,“真相”的困境因此而形成。这不管是对公权力而言,还是还是公众来说都是一种不幸。

    然而,这种不幸局面的形成原因并不简单,但却其来有自。社会互信的缺失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特别值得深思、反省的是,公权力公布的“真相”一次又一次被恶搞、被瓦解、被证伪,严重地消解了其应有的“权威”。这在俯卧撑、躲猫猫、欺实马、邓玉娇等案件中,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这在社会上造成了公权力的公信力流失的同时,也加重了民众对公权力的天然怀疑。而公众怀疑的屡试不爽,恶性循环之下,官民互信流失乃至崩溃也就在所难免了。

    因而,警方“交警拒助门”的通报,同样遭遇类似的真相困境,也算是大势使然的“宿命”了。悲哀!

(编辑: 万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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