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财经频道

字号

三星董事长或被判5年至终身监禁 下周三终审

http://www.dayoo.comhttp://www.dayoo.com 2008-07-11 14:05来源: 大洋综合发表评论 (0)

    7月1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韩国特别检察官本周四要求法院以逃税和破坏诚信的罪名判处三星前董事长李健熙有期徒刑七年。

    66岁的李健熙在三星前法律顾问KimYong-chul提出腐败指控之后于今年4月辞去了三星董事长的职务。

    李健熙还是国际奥委会委员,在过去的20年里一直是三星的高级管理者。

    检察官指控李健熙在非法股票交易中逃税1128亿韩元(113.03万美元),并且试图把三星领导权移交给他的儿子李在镕(LeeJae-yong)。这些不正规的金融交易计入某些三星下属公司的亏损。

    特别检察官ChoJoon-woong称,这个案子的关键是三星集团董事长李健熙和主要股东利用自己的管理权力谋求私利并且通过李健熙的秘书办公室从事非法活动。他还要求对李健熙处以3500亿韩元(351万美元)的罚金。

    特别检察官Cho还要求对三星前副董事长李鹤洙(LeeHak-soo)和三星前总裁金仁宙(KimIn-joo)判处五年监禁。检察官指控他们通过非法的金融交易让李在镕获得了三星集团事实上的控股公司SamsungEverland的控制权。

    如果逃税的罪名成立,李健熙可能受到5年至终身监禁的处罚。但是,人们普遍认为方法院在下周三做出判决的时候,李健熙可能不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韩国法官通常对大富翁金融犯罪的案件处理比较轻,理由是他们为韩国的经济做出过贡献。李健熙在1996年曾因为贿赂两位前韩国总统被判处两年监禁。但是,这个判决被暂缓执行,并且在一年后得到赦免。

(编辑: miffy)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0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用户名:密码:没有账号?马上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