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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八市可跨地通贷公积金?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3-25 10:23 来源: 南方网 发表评论 (0)

我市公积金贷款已在全省率先放开,不设地域限制

  昨日有媒体报道,珠三角八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磋商公积金互存互贷问题。而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2006年起,我市的公积金贷款就已率先实现放开,不设地域限制。

  昨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兰德华透露,为加快珠三角一体化进程,珠三角八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磋商公积金互存互贷问题(深圳除外)。大约再过10天,市民便在珠三角8个城市中任意一座城市购买住房,都可在购房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照该官员的说法,具体细则还未制定好,怎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现时还不便细谈,但以后实行异地互贷,贷款将按当地标准执行。比如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如果在惠州贷款,就要按照惠州的最高贷款限额来申请执行,“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水平不一样,缴存的标准也不一样。”

  对此消息,记者昨日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但对方相关负责人不愿意就此发表任何说法。但他表示,其实我市公积金贷款早已在全省率先放开。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第十一条,“已按规定依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买房。

  “这一条款并未做出地域限制,不局限于佛山的职工。广州、南昌、南京等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佛山置业,都可以申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措施已从2006年开始执行了,具体办理细则和贷款额度,均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相关办法实施。例如,一对在南昌缴纳了公积金的夫妇,今年在我市置业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其申请的贷款上限是52万元。

  我市房地产资深人士骆仪克表示,“如果珠三角8大城市的公积金可以实现互贷,可以进一步加快同城化进展,异地置业范围将扩大。”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也认为,这是珠三角房地产业发展的利好消息,乐观地看,珠三角房地产大市场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形成。届时,购买力将重新布局,市场楼价将重新整合。

  但也有市民反应,随着商业贷款利率不断下降,公积金贷款优势已渐渐失去吸引力,两者利率相差并不大。因此,利用公积金互贷政策而涌现“炒楼团”的可能性不大。

(编辑: 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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