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2009年25日零时起将成品油价格小幅上调,每升汽油上调幅度都在0.2元以上,每升柴油上调幅度都在0.15元。
根据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9年3月25日零时起小幅调高国内成品油油价,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油每吨上调290元,柴油每吨上调180元。
广东省物价局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公布了广东省成品油销售价格。成品油价格小幅上调后,国Ⅱ标准汽油中,90号汽油每升上调0.22元,最高零售价为4.86元;93号汽油每升上调0.23元,最高零售价为5.23元;97号汽油每升上调0.25元,最高零售价为5.67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15元,最高零售价为4.96元.
国Ⅲ标准汽油中,90号汽油每升上调0.21元,最高零售价为5.05元;93号汽油每升上调0.23元,最高零售价为5.44元;97号汽油每升上调0.25元,最高零售价为5.90元;0号柴油每升上调0.15元,最高零售价为5.16元。(注:国Ⅲ标准的汽油和柴油是指符合广东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或者深圳市《含清净剂车用汽油技术规范》《含清净剂车用柴油技术规范》的汽、柴油。)
广东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监测,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要求经营户不得以添加清净剂或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