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二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月——“文明交通出行月”活动刚刚落下帷幕。
整整一个6月,广州交警部门查处、教育改正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高达2.5万余宗!类似行人乱穿马路、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车内挂饰物等几类不文明违法行为“事小祸大”,竟占据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中的50%以上。
广州交警部门昨日特许本报记者进入广州市智能监控中心,截取录像列举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意识不高,盲从“法不责众”
交警执罚难遏交通违法横行
广州市交警支队勤务管理处曾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个6月,交警部门共查处、批评教育上述四类行为为首的十几类轻微违法行为高达2.5万余宗,平均每天查处800多宗。而上述四类违法行为和忘记带有效证件、忘记贴保险标志两类违法行为一起,就占据了总数的一半以上,达到1.25万宗。
“文明的交通行为不仅是一个城市道路畅通、通行安全的保障,也是这个城市市民文明素养的缩影。然而,在广州,仍有相当一部分人不那么自觉。”曾警官介绍,除了上述行为,市区夜间行车开远光灯、拐弯不打转向灯、遇积水不减速、出租公交随意上落客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广州普遍存在。其原因归根结底,都是交通行为参与人文明意识不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盲从心理,对事故危害性认识不足。
曾警官认为,如果要彻底消除不文明行为,必须要不断加强教育宣传,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完善交通设施。“不过,像乱鸣喇叭这样的违法行为,尽管我们已经加大力度整治,并罚款150元,但由于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整治效果还是不太理想。”据了解,仅乱鸣喇叭一项违法行为,自6月12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至今,全市已经查处3530宗之多,但乱鸣喇叭依然普遍存在。
1.行人乱穿马路
人行斑马线近在咫尺,贪图方便的市民偏偏要在车多混杂的路口处,趁交通协管员不注意,一个箭步冲入车流,时间是节省了许多,可生命却分分钟面临危险。
危险指数:★★★★★
危害:极易发生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间的交通事故,前者在事故中几乎百分之百会受到伤害。
发生地点:天河路口等交通繁忙路段,缺少过街天桥、隧道及人行斑马线等设施的道路,缺少中央护栏的偏远地区道路,天河路等因施工围蔽暂拆除中央护栏路段。
2.车内挂饰物
车前车后挂上可爱的公仔或是保佑平安的护符、铃铛,开车时确实赏心悦目,可要是车辆转弯饰物在车内乱摆,一不小心遮挡了驾驶员前后方的视线,就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危险指数:★★★★
危害:易因遮挡视线发生碰撞事故,特别是在高速行驶状态下驾驶员根本来不及反应。
发生地点:年轻、爱好时尚的中产、白领阶层的爱驾内普遍都有小饰物。
3.乱鸣喇叭
在交通繁忙时段,广大驾驶人烦躁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因此就狂按喇叭发泄,将原本已经十分喧嚣的路口变成一片喇叭声的海洋可就不好了:你在车内可以隔绝噪音,行人呢?交通协管员呢?路面执勤交警呢?周边居民呢?
危险指数:★★
危害:产生大量噪音,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
发生地点:天河路口、体育东路口、陵园西中山路口等交通繁忙地段,城区偏远地段。
4.乱停乱放
贪图方便,借口“一会儿就走”,就把车辆随意停放在道路边,一辆貌似不会对交通造成多大影响,要是十辆一字排开占据一条车道呢?这种利己徇私的行为在广州可不少见。
危险指数:★★★
危害:直接导致交通繁忙路段发生交通拥堵;在交通畅顺的路段,则易发生追尾事故,不仅如此,追尾过后继续停靠,还可能会发生二次追尾碰撞。
发生地点:以东风东路小学门口的东风路一段为代表的各学校、医院、商务中心门前路段;在夜间,酒楼、娱乐场所门前路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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