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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4年罚金3亿 周小弟案一审判决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11-05 06:23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0)

每日经济新闻11月5日讯 著名的上海“土地倒爷”周小弟案一审落幕。

2年前,因利益纠纷,昔日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等9人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司法机关带走。1年前,法院连续2天对周小弟等人进行庭审。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周小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决定共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据法院查明,原上海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小弟,伙同公司总经理徐建刚,因意图控制本市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居住区项目而与西子房产公司产生矛盾。2007年8月,周小弟授意李广奎找人“教训”西子房产公司经理尹某。

同年11月6日,尹某被李广奎指使人员伤至颅脑损伤及上下肢多处骨折,经鉴定为重伤。

在查明这起暴力伤害事件的同时,司法机关还发现引起纠纷的地块来源可疑。

2001年4月9日,周小弟以上海新世纪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名义从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后更名为上海中祥(集团)有限公司)以单价每亩20多万元、总价6.34亿元的价格,受让了浦东三林懿德地块(以下简称懿德地块)2000多亩土地。同年5月,根据协议,新世纪公司与中祥公司以及另一家具有政府背景的中星公司协定组建了项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长、徐建刚任总经理。

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周小弟、徐建刚以懿德公司名义,先后将懿德地块2千余亩土地的使用权非法倒卖给其他几家公司,从中收取了土地出让款20亿余元。

周小弟案还牵出“巨贪”秦金龙等人涉嫌侵吞1.61亿元国有资产案。 (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王文嫣)

(编辑: 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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