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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高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东北证券4000万保证金存款被存款银行职工等盗用,目前尚有2000多万元未追回。
东北证券有限公司衡山路营业部诉称,2004年3月,与光大银行上海市西支行达成协议,将4000万人民币保证金存于光大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存款期限为一年;另外达成口头协议,由支行向存款人支付15万元银行存款利息之外的特别利息。但之后,光大银行职员石政(音)伙同另外两人将这部分保证金存款盗用,公安机关追回了1900多万。因此,东北证券要求光大银行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兑付另外的2000多万元存款。
光大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在法庭辩论时称,石政是光大银行职工,但还有2名犯罪嫌疑人与该行无关,存款尚未达到协议的一年期限,因此,银行方面不应当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见习记者
张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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