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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招行:超过期限还房贷要加收五成息

news.dayoo.com   2005年04月12日 16:4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央行近日出台规定,将各商业银行执行的逾期还房贷的罚息水平定为“在借款合同标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至50%”,同时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权。记者了解到,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农行广州分行表示目前正在制订方案中;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表示,对恶意房贷欠款者已经按贷款利率水平加50%执行。
  
  3月17日后贷款适用新规

  农业银行广州分行按揭中心的马经理表示,根据央行规定,对罚息到底是执行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还是50%,由各银行自己掌握。农业银行广州分行估计在近期就能出台实施细则。据介绍,该规定对3月17日以后贷款的客户立即执行,但是对此前贷款的老客户则要等到明年1月1日以后执行,而且公积金贷款的罚息计算不在此范围内。

  工商银行广州分行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在论证实施细则,估计在近期有结果。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按揭中心的黄小姐接受采访时表示,总行已经传达了“从严执行”的精神,但是对已经有多次不还款的恶意欠款者,实行加收50%的上限。该实施细则执行时间是3月17日商业房贷利率上调的同时。黄小姐说,此举无疑将提高少数恶意房贷欠款者所缴纳的罚息数额,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房者的欠款心理。
  
  新罚息高于现行0.21‰标准

  据了解,以往房贷的罚息都是按照统一的日罚息0.21‰来执行。如果按照央行规定的合同利率加收50%的标准执行,罚息一定会提高。

  一家商业银行的人士还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以上商业房贷利率5.508%来计算,则银行新执行的最高年罚息为5.508%×(1+50%)=8.262%,则日罚息为8.262%除以360,等于0.2295‰,比以往的0.21‰高出0.0195‰;如果银行执行的是五年期以上6.12%的基准房贷利率,那罚息还将提高到0.255‰”。
  
  还款未足额按总额计罚息

  招行的黄小姐表示,他们的实施细则是这样认定恶意欠款者的:客户在借款之前,与银行有约定的还款日,客户如果不能在还款日还款,就属于逾期,对逾期不还款者,将被罚。

  黄小姐提醒,根据计算机系统的设置,如果客户每月还款4000元,就算已还款3999元,而银行在计算罚息的时候都是以4000元,而非以未还的1元钱为基数来计算。因为大多数银行的计算机系统会默认3999元仍是一个未达到标准的不正确数字。

  其次,央行目前正在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各家银行也在为该系统输入不良房贷、车贷、信用卡的个人数据,以后个人在不同银行间的贷款记录,将有据可查。(龙金光)

(编辑: 空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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