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广东省委在七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建设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珠三角”最初由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7个城市及惠州、清远、肇庆三市的一部分组成,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广东珠三角。
后来,“珠三角”范围调整扩大为由珠江沿岸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小珠三角”。“小珠三角”面积为24437平方公里,不到广东省国土面积的14%,人口4283万人,占广东省人口的61%。2003年“小珠三角”GDP总值达11450.9亿元(1383.5亿美元),占全国GDP的10%。
1. 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1980年到1996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7.8%,不仅高于全省14.5%、全国9.7%的同期平均增长速度,而且高于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阶段的平均增长速度。
2. 外向型经济总体水平较高。珠江三角洲地区充分发挥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侨胞遍及世界各地的有利条件,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国内市场为依托,推动外向型经济高水平、快速度发展。199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出口贸易总额高达384.6亿美元,占全省当年出口贸易总额的76.6%;实际利用外资87.9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全国当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8%和24%。
3. 产业结构优化合理。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完成了从传统的农业经济向重要的制造业中心的转变,并成功实现了第二、第三产业双重主导的经济社会全面联动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0年的25.8:45.5:28.9发展为1994年的8.8:51.2:40。总体上看,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结构已经基本实现了从传统农业到工业化,再到产业多元化发展的转变。
4. 农业产业化格局基本形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该地区农业的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格局很快形成。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了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以种养业为支柱,农工技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
5. 城乡协调均衡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工业化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地区加速城镇化。70年代末只有几十个城镇,80年代中期增加到200个,1992年达到406个,1994年达到597个。15年增长近10倍。中山、东莞两市,只辖建制镇,而没有县和乡的建制。1994年,珠江三角洲地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45.2%,比全省比例高出16个百分点。现在,该地区平均每65.127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城镇。珠江三角洲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将现代城镇的服务功能优势与现代乡村的田园风情优势相互补充、结合,推动了城乡协调均衡发展,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融合区。
6. 社会流动走向健康有序。珠江三角洲地区是全国最大的外来工聚集地。现在,在该地区就业的外来务工者有数百万,形成了规模庞大、富有特色的外来务工人员流动群。这种社会流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逻辑,是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的自然体现。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政府有关部门和劳务机构对外来务工者的管理,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依法管理,使社会流动从无序走向了有序。
(编辑: 韦振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