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广州、佛山在内的珠三角8市“五一”起可实现异地公积金互贷。最高只能贷款26万元的佛山人在广州最高可贷50万元。
昨日,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个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齐聚广州,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
尽管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但是昨日签订的协议明确写明: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按照本地房屋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审批。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综合部部长胡传定解释说,异地贷款实施贷款地审核标准。广州缴存者即使能够在广州贷到5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但在佛山,只能享受26万元的最高贷款。而佛山缴存者则可以在广州申请到50万元的贷款额度,两人合贷则最高可贷款80万元。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表示,异地公积金贷款不会延长申请时限。据了解,异地申请贷款,需要公积金存缴人向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提交存缴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括存缴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比如是否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等。
广东省建设厅房屋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处长陈天翼说,公积金互贷还需要银行的配合支持。目前,异地贷款尚无法实现用公积金直接支付月供。市民需要先自行从公积金账户中取出款项,再存入另外的月供账户。
公积金跨地贷款首先要解决的是风险控制和有效监管的问题。昨日签约仪式上,各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制定相关措施实施8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共享,如通过构建网络平台实时共享审贷人信息。
夏卫兵表示,根据协议,八大中心将成立秘书处,作为协议合作的协调机构。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操作流程将在“五一”前公布。
保利地产代理市场部总经理吴定金分析认为,8市公积金互贷短时间内对楼市有一定的刺激作用。从长远来看,确实会造成投资客向房地产价值洼地靠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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