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院成功调撤一起跨广佛两市的社保行政诉讼案件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陈辉鹏 通讯员周桂颜报道:记者昨天从南海法院获悉,该院通过行政协调方式,成功调撤一起跨广佛两地的社会保险行政诉讼案件。此案为广佛两地社保工作的紧密衔接提供了参考。
原告孙某自1990年将户籍从外省迁入广州后,因工作关系户籍地多次变动,先后涉及广州市与佛山禅城区、南海区。为确认其参保时间及视同交费的年限,孙某多次在广佛两地的社会保险行政机关之间奔波。但由于其迁出、迁入时有关社保关系的资料衔接不明晰,导致一直未能确定办理相关社保关系的受理机关。
去年底,孙某一纸诉状将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禅城分局和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起告上法庭。
在立案审查阶段,南海法院向孙某释明法律相关规定,告知其应当确定行政不作为的主体,而不应当提出具有选择性的诉讼请求,但孙某坚持将不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为了保护孙某的诉权,该院依法对其提起的诉讼予以立案。
案件立案后,南海法院启动了行政协调机制。合议庭多次与作为被告的三个行政机关沟通交流,归纳原告的诉求焦点,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充分准备后,该院组织召开协调会,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三被告通过对原告在广佛两地的社保问题进行了探讨,逐步理顺了关系。
协调会最终确定,先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原告的申请,厘清有关手续后,再由佛山市的社会保险主管部门衔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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