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组内公字[2007]77号
经市委研究,李明同志拟任市直单位正职。根据《广州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穗字[2002]3号)规定,予以公示:
李明,男,汉族,1964年9月生,湖北公安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公示时间:7月14日至7月20日
受理单位: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地址:广州市法政路30号,邮编:510046
电话:80909795 83549491(传真)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00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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