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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乳源一蒙面持刀抢盗陶瓷厂团伙覆灭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10-15 19:38 来源: 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0)

    广州日报讯(记者陈杰 通讯员李翔)从2008年1月开始,在短短的4个月的时间内,以被告人林玉华为首的蒙面持刀抢窃犯罪分子,以珠三角城市陶瓷厂贵重设备为目标,先后在珠海、江门、中山等珠三角城市以及清远市间流窜作案18次,涉案金额110多万元,并导致一被害人死亡。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得城、林火新等终于伏法,分别获得16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惩罚。

    公诉资料显示,被告人林玉华等8人均系男性,年龄介于25至30岁之间,是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籍无业人员,汉族,文化程度为文盲、小学或初中文化。

    流窜四市短短四月作案18起

    2008年1月28日21时许,清远市清新县三坑镇新美陶瓷厂员工没有想到,一伙戴着头罩、口罩和手套的6名犯罪分子已经把罪恶的目光盯上这里。被告人林玉华、林细明、林玉先与“狮吼”、“阿龙”、“阿强”(均另案处理)携带作案工具西瓜刀,驾驶摩托车来到这里,他们翻墙而入,直往厂区车间扑去,用西瓜刀恐吓并控制住该厂员工陈某,抢得该厂电热偶45支后逃离现场。经价格鉴定,被抢电热偶价值人民币45527元。

    从此以后,在短短的4个月内,这伙犯罪分子黑影出现在江门恩平、中山大涌、珠海斗门、清远四地,他们在采取同样的方式流窜犯案,共作案18起,其中抢劫作案12起,盗窃作案6起,抢劫、盗窃所得的热电偶等贵重设备共价值110多万元,并造成陶瓷厂价值巨大的大量陶瓷半成品产品被毁坏。

    手段残忍二十多刀致一人死亡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3月28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林玉华、林得城、林火新等8人携带西瓜刀、剪刀等作案工具,同样戴上手套,窜到中山市大涌镇英陶洁具公司作案时,被该公司保安左某发现,林玉井即持刀追砍左建合并将左某按倒在地,而被告人林得城、林火新也随后持西瓜刀猛砍左某,导致被害人左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检验,被害人左建合尸表检见20多处创口,多处骨折,右肩胛下的创口深入胸腔。解剖见右胸大量积血,右肺破裂,从而引发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公诉机关称,这批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残忍,在抢劫过程中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中被害人因身中20多刀死亡。

    一审判决四主犯死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玉华、林松明等八人无视国家法律,有分有合,共18次跨中山、珠海、清远、江门等4个地级市针对陶瓷厂中的贵重物品电热偶等设备进行抢劫、盗窃,盗抢的赃物共价值110多万元,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盗窃罪。

    另外,本案中各被告人每次均蒙面、戴手套、持砍刀作案,团伙的组织性、协调性程度较高,社会危害性极大;各被告人作案手段十分凶残,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对珠三角陶瓷行业的治安构成严重威胁,应依法严惩。决定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得城、林火新、林细明、林玉华犯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而其他被告人也被判有期徒刑16年或无期徒刑。

(编辑: liu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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