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记者 关家玉 通讯员李忠 庞宇明) 记者近日从湛江海关获悉,由该关侦查终结的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低报价格走私净水设备案,日前已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东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罚金26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没收走私货物及犯罪工具电脑主机等一批。
2007年4月至10月期间,东莞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单证,伪报品名、型号,低报价格的手法,走私进口净水设备共329台及配件一批,涉案案值982.7万元,偷逃海关应缴税款共计17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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