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伍志雄)今天(27日)下午,阳春市潭水镇凤来村党支部书记林大建对记者说:村里有一宗土地纠纷困绕着村委会,已经四年了,一直拖而不结。自从建立了议事委员会,却一招制胜地解决了,化解了这宗棘手的纠纷。这是潭水镇将化解群众纠纷重心下移,推行村级议事委员会所取得的效果。
四年土地纠纷一朝解决
阳春市潭水镇针对农村土地、水事、山林权属纠纷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矛盾增多的实际,建立村级议事委员会,推行村事村议、农民事、农民议,扩大了村民自治范畴,使村里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为使这项工作顺利进行,该镇首先在凤来、三星和南湖三个村委会试点,并于7月份在全镇23个村(居)委会铺开,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据统计,自6月以来,全镇共举办了7次村民议事会,共议事案件7宗,其中议决5宗,另2宗正在抓紧组织议事中。
林大建深有感受地说:“如果没有推行村级议事委员会,独石仔土地纠纷就难以化解。”的确,在化解这一纠纷上,凤来村委会遭遇尴尬。原来,在什份田自然村附近的独石仔有一块面积为6亩的土地,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由当时的大队(现村委会)办林场,到了90年可初将林木卖掉,留下了一块荒地,黄垌自然村民刘贻玉见这地弃之可惜,便开发这块荒地种水果。2004年什份田村民认为这地是他们的,于是就引起了纠纷,什份田的村民还到刘的果园里砍果树,使矛盾激化,由于村委会(大队)也穿插其中,村里难以化解。多年来,刘贻玉经常到镇里上访,也得不到得好的解决。今年7月20日,村委会及驻村干部再次组织调解未果,村议事委员会便决定启动议事。为化解这一矛盾,议事前,潭水镇纪委书记赖昌茂带领驻村工作人员和凤来村委会干部,下到现场和村寨分别找到当事人、村民了解情况,理清事情来龙去脉。并于7月27日召开村民议事委员会,通过议事委员会的调处,使矛盾化解有了好的转机,经三方协议,将这块地当作公共用地处理。
议事委员会是化解农村矛盾的“法宝”
潭水镇推行的议事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调解本村重大、复杂民事纠纷的群众组织。村级议事委员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任主任,其他村干部任副主任,各自然村村长、市(镇)人大代表、乡村名流、村老干部为成员,驻村工作组长任指导员,镇司法所、综治办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潭水镇委书记陈业营说:“土生土长的乡村名人,对村里案件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很清楚明白,由他们来处理村中的矛盾,容易使事情得到公平合理,快速有效处理的目的。”
村级议事委员会召开议事会议是在挂点该村的镇领导、驻村组长和镇干部的指导下进行的。议事时,先由矛盾双方当事人摆事实、举证据,让议事委员会全体成员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各种因果关系;再由村长和了解事情真相的议事委员会相关成员进行评议,并给时间双方当事人互相辩论。最后由全体议事委员会成员就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分析归纳整理,合议表决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初步调处结果,并将结果在村公告栏公示7天,听取各方意见,公示后再由议事委员会作出最后处理意见,使矛盾得以最终解决。
陈业营说:“村级议事委员会成了化解农村矛盾的法宝,在没有建立议事委员会前,我平均每天接待上访人员三批次,而今年6月以来,这种现象悄然发生改变,而现已多天没有上访者找我了,使我有更多的时间用在发展经济和其他事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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