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平生)对有车一族的车主而言,停车保管费太贵相信是他们每天都会遭遇的烦心事。至于他们停放车辆的停车场收费为何那么贵,相信很多车主都不明白。对此,价格主管部门将通过核定停车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的方式,对各停车场纳入成本定价的各项费用明细进行规范和约束。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表示将制定全省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试行)》。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的《成本监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省物价局明确,停车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造成的净损失,以及滞纳金、违约金和罚款等在内,共有9向费用是不能纳
入定价成本、让停车者埋单的!
省物价局表示,本次面向社会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将持续到12月15日。在此期间,所有单位和市民个人,都可以通过信函、传真以及电子邮件等3种方式,向省物价局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政府部门对该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完善。省物价局的联系方法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应元路5号省物价局414房,邮政编码:510040;传真号码:020-83134696 ,E-mail地址:gdcbdcd@sohu.com。
停车保管费定价成本共计27项费用明细
省物价局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正在制定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本省县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实施的定价成本监审行为。《办法》中所指的定价成本,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
门核定的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成本。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由直接成本和期间费用等2大部分构成。其中,直接成本是指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运营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租赁及托管费、修理维护费、办公费、规费、税金、停车场责任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和其他直接费用等10项费用。而期间费用则是指停车场为组织和管理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前者包括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广告费、电话通讯费等14项费用,后者则包括银行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手续费等3项。
省物价局明确,各停车场纳入定价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原则上残值率按4%计算。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都不得再计提折
旧进入定价成本。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及停用或闲置的固定资产都不得补提折旧进入定价成本。全部或部分由政府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原则上不应计入定价成本,但后续支出可以计入定价成本。如政府要求计提折旧以筹集更新改造资金的,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可以计入定价成本,但应在定价成本核定表中单独反映。属于居民住宅区业主共有停放机动车的工程建造成本不得列入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为维护业主共有的道路而发生的修理维护费,有专项资金来源的,也不得列入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定价成本。
停车场规模大而无当固定资产折旧要打折
省物价局表示,为防止因停车场规模过度建设而导致单位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成本增加,各停车场如在正式运营1年之后,实际利用的最大停放量低于设计停放量70%的,其停车场单位固定成本按设计停放量的
70%核定分摊固定资产折旧。在停车场建设运营过程中,如果贷款总额超过投资总额70%的,按投资总额的70%核定贷款利息。
对于停车场经营者的业务招待费如何计入管理费用、纳入定价成本,该《成本监审办法》也作出了规定,明确经营者业务招待费在以下限额内的,可以据实计算计入管理费用--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5‰;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该《成本监审办法》同时要求,列入管理费用的各明细项目,在《办法》中已明确规定核定标准的,按核定标准确定直接计入定价成本,其余应列入管理费用的其他项目总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不得超过监审年度前三年本地区或更大范围内该行业平均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
停车场9项费用支出明确不能纳入定价成本
《停车保管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规定,停车场经营者有9大类费用支出不得计入定价成本,让进场停车的车主来买单。这9类费用支出包括: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公益性捐赠、公益广告、公益宣传费用,向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上交的利润性质的管理费用、代上级公司或管理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与机动车停放经营活动有关、但有专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合理支出。
该《成本监审办法》强调,如果有该《办法》未列入或未作具体规
定的项目成本,如果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明确规定核算标准的,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如果没有规定核算原则和标准的,则按照符合一定范围内社会公允水平并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确定核算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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