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荔湾区景区管理办发布通告,就《广州市荔湾区景区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征求社会意见。《规定》提出,由荔湾区景区中心负责管理的荔湾湖公园、青年公园、双桥公园、醉观公园、增埗公园、西焦公园,以及荔枝湾、陈家祠广场、聚龙村广场、司马涌等景区范围将禁止乞讨算命进入。
有人说,乞讨人员在景区里面的确是大煞风景,影响形象,乞讨不但应该禁止进入景区,也应该禁止进入公交车站、地铁站和火车站内。
但有人说,上述景区遍布的范围挺广,如果这些地方禁止进入,那么乞讨人员要到哪里?难道要设立一个专门乞讨区给他们?
更有人说,用《规定》来禁止乞讨算命进入景区,禁得了吗?是否应该用具体一点的处罚措施来禁?
对此,你怎么看?
注:荔枝湾文化休闲区域位于荔湾湖周边,东起泮塘路—龙津西路,西至黄沙大道,北起中山八路,南至多宝路、西关大屋社区、广州美食园。陈家祠岭南文化广场区域由陈家祠周边绿化广场共同组成。
有意见,如何提?
公众可以在2012年2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发至:lwjq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州市荔湾区风水基8号食养坊3楼荔湾区景区管理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150),并在信封上注明“荔湾区景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致电81817242,联系人:何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