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羊城通系统更新限制公交月票卡一卡多刷,网友多有不同意见。而市交委科技处处长谢振东表示,将要实行一人一卡,对如果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的话,将被相关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1万元的罚款。此言一出,即引起了大洋网友的强烈质疑,网友baa540656说:“ 这是世界上最牛的罚款啊!!!!!是一万倍的罚款啊。”大家质疑的三大焦点是:卡为何不能给别人用?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卡不记名,如何实现一人一卡?(<<<< 网友热评:罚款无理,刷卡无罪!我的月票卡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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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关于羊城通系统更新,致使不少市民手持月票卡乘坐公交时无法代人刷卡。去年11月,广州推出了新的公交地铁优惠月票乘车卡。市民在刷卡乘车时,遇到同行的家人朋友没带零钱或羊城通时,持卡人只要在刷卡之后相隔3个人,就可以为同伴者刷卡“埋单”。但不久前,乘车市民发现,月票卡的这一功能已被羊城通公司通过系统更新,用技术手段予以“屏蔽”。此前,有很多市民和网友都反映,他们购买了88元/90次的公交优惠月票后,每个月都会有很大一部分的优惠“享受不完”、白白便宜了“公交公司”!于是,有些人就利用羊城通月票卡可以隔3个人再刷卡的特点,用自己花不完的“优惠”来为亲朋好友同行搭车埋单。
对此,市交委科技处处长谢振东表示,月票卡本来就应该是一人一卡,只限定于持卡人本身使用,这本来没什么值得争议的。在纸质卡时代,这一规定就开始执行了。如今的月票卡只不过是将纸质卡电子化而已,其优惠权不能转让的“一人一卡”性质并没有改变!在同一时间、同一趟公交班车上,持卡人刷卡乘车只能使用一次。据谢处长介绍,本周内,广州将正式出台《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对月票卡使用各环节的诸多细节问题进行逐一规范。对于有人在车上一卡多刷或者用别人的月票卡刷卡乘车的做法,公交司机有权进行劝阻;如果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的话,将被相关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1万元的罚款!(记者 叶平生)
质疑一:用不完为何不能给别人用?

网友baa540557:用不完给人用有啥不对。88/90次能用88/91次吗?
网友baa540581: 除非是一卡无限次使用,才能规定月票的人不能把卡借给人使用。 现在只是80元90次。相当于一次性买了次票。为什么不能多人同时使用?
网友baa540497:既然限定了次数,给谁刷都一样!除非是不限次数的月卡
网友baa540758:谢处长此言差矣!纸质卡是定额无限次使用,电子卡是相当于按次扣款使用,前者限一人一卡可以理解,后者有什么理由限一人一卡?
质疑二:一个《办法》条例是否有这么大的法律权力罚款1w?
网友baa540537:请问交委,谁给你处罚的权利?
网友baa540484:不知交委根据那一条法律法规要罚人家一万元呢?是行政处罚和是治安管理法?
网友baa540482: 一、“如果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的话,将被相关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1万元的罚款!”如果不是牟利呢,又如何处理?二、罚款,不是想罚就罚的,法律依据何在?只有行政部门可以行使罚款权,出现情况由谁来处罚?市交委科技处处长有权决定么?
网友lcn_0817:如果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的话,将被相关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1万元的罚款。 依据呢
网友baa540551:这个"规定"的出台,速度之快,令人咋舌.但要他们增加套餐(44元45次),他们却说要到一年后,才能再考虑,速度之慢,同样令人咋舌.
网友baa540547: 羊城通月票卡属于无记名卡,任何人手持这张卡都可以使用,难道我拿朋友的月票卡使用就违法了吗?这种行为叫霸王条款。
网友baa540499:羊城通又不是用实名制来购买的.何来法规罚款呢?
网友baa540202:羊城通的确比纸卡先进,但现在的发展方向明显向纸卡时代倒退。只不过用电子限制+高额罚款来代替了以前纸卡月票的验票员。
网友baa540717 :这月票卡是个人的电子钱包,既然私有财产,就有权自行调配。交委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违。
质疑三:卡不记名,何以一人一卡?
网友baa540561:卡没有实名制,何来代人刷卡?
网友kidsyang:月票卡,不是记名的,什么叫帮人刷卡,凭什么罚款
网友baa540552:羊城通本来就系不记名卡,为什么不能借比朋友用呢?
不同声音
网友baa540742:贪便宜的市民心态!素质低!
近年广州其它公认较难取证、落实的罚款
乱按喇叭要受罚100元
自1998年广州开始在市区内实行禁鸣喇叭之后,广州的机动车噪音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普罗大众成为禁鸣措施的最大受益者。然而,7年过后,广州市区内又时不时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从昨日起,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设下40多个整治点,专项整治乱鸣喇叭的违法现象,违章者被处以罚款100元并扣两分。
违规遛狗可罚200元
对于违规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不为犬只束犬链、戴口罩,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携带犬只进入道路、公园、广场以外的公共场所或携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携犬外出不及时清理犬粪的行为,由环境卫生部门处以50元罚款。
带着宠物搭地铁,罚款50元!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市民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将会被罚50元。
广州地铁随地吐痰罚款500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对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携带宠物、家禽等行为可能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车上悬挂饰物罚款50元
广州市交警开始整治车前后窗悬挂小饰物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近日,广州交警部门已经从劝说教育和纠正进入正式罚款阶段,并已开出一批罚单。广州的出租车上已鲜见饰物。不过,仍有私家车主存在侥幸心理,不肯除下饰物。对此,交警部门提醒,一经发现,除强制取下饰物外,还将 罚款50元以示惩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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