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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州城管综合执法条例》有望上半年实施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2-12 20:46 来源: 大洋网 发表评论 (0)

    大洋网讯 (记者 陈韵诗 通讯员 穗城管)新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实施。今日,市城管局邀请市人大法工委陈小清主任作辅导报告,围绕新《条例》中的各项条款,尤其是对规范城管执法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市城管局机关及直属分局的全体干部队员参加了培训。

    《条例》开创地方立法先河

    去年9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条例》的实施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起到规范和保障作用。

    新《条例》在制订过程中首次在国际互联网上进行民意问卷调查,召集行政相对人进行座谈听证,并全程对媒体开放,开创了地方立法的先河。

    文明规范执法与保障执法机关权威并重

    《条例》的立法组织者、条款执笔人、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小清表示,《条例》立法目的在于实现“文明规范执法”与保障执法机关权威的有机结合。新《条例》主要体现了特别强调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特别强调城管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权威和效力;特别强调执法协作等三个特点。

    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表示,市委朱小丹书记要求建设“法治城管”、“亲民城管”、“文明城管”、“和谐城管”,叫响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的口号,广州城管执法人员要必须认真执行《城管条例》关于文明执法以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把文明执法当作最热忱的信念,有效实现城市管理的既定目标,平衡社会矛盾。

      市城管局拟将《城管条例》纳入今年普法项目

    李廷贵还指出,即将出台的新《条例》将为依法治市和城市管理走向法制化奠定基础,为一线执法活动提供规范化标准、执法依据和有效的措施保障。

    据悉,《条例》还将纳入今年全市普法教育项目,提高社会公众对城管工作的认知、支持、监督程度,加强其他行政机关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协作与配合。

(编辑: 狸猫换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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