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电视塔南广场拆迁进入攻坚阶段,拆迁方承诺———
本报讯(记者/刘静通讯员/谢强邓莉)“据我们了解,广发新村安置房所在地块已经被抵押给工商银行,在上面建房子根本拿不到房产证,就是违章建筑!”广州新电视塔南广场拆迁进入攻坚阶段,但仍有部分被拆迁户以种种理由拒绝搬迁,其中有不少人担心未来的安置房得不到落实。记者就此问题向拆迁单位求证,得到的答复是:“广发新村的安置房是向开发商购买而来,我们保证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时会取得合法房产证。”
据介绍,为建设广州新电视塔南广场,共有14栋房屋需要拆除,涉及居民608户,其中321户已于2006年签约。自今年3月起,广州市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经批准拆迁本工程涉及房屋,截至上周末,累计已有513户签约,占总拆迁户数的84.4%。
但自5月份以来,新电视塔南广场的拆迁工作一度陷入低谷,不少被拆迁户拒绝工作人员上门,甚至连电话都不肯接。目前,由于拒不签约的被拆迁户分散在14栋建筑物中,使得拆迁工程无从下手。
记者了解到,这些被拆迁户不肯签约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觉得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二是担心安置房权属问题无法落实。对此,记者向拆迁单位广州市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求证,对方给予了如下回答:
越晚搬迁获得补偿越多?
拆迁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补偿安置标准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制定的,不会再有调整。据拆迁方代表、广州市道扩办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电视塔南广场拆迁户可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标准最高可达到每平方米8800元。两处安置房源分别是广发新村小区A、D栋(期房)、大塘新社区F-1栋(现房),分别按增量10%和20%的面积来兑换被拆迁人原楼房(公摊面积互不补差价)。
另外,为了鼓励被拆迁人及早签约,拆迁方还制定了签约奖励和搬迁奖励。在6月30日前签约的,各种奖励合计为1300元/平方米。6月30日后签约的,只有7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记者还了解到,对于2006年已签约的321户也制定了相关的差额补偿方案,不存在“先签约会吃亏、越晚搬迁越合算”的情况。
拆迁方还强调,一旦执行强制拆迁,则被拆迁人将不能享受本工程规定的所有奖励,且不能再选择货币补偿或本工程提供的大塘新社区、广发新村安置房,只能安置到裁决书指定的房屋。
广发新村期房没有房产证?
昨日听证会上,被拆迁户代表还提出,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广发新村的安置房所在地块已经抵押给银行,因此该项目属于“违法建设工程”。“我们担心到时搬是搬进去住了,但却领不到合法的房产证!”
对此,拆迁方代表强调,安置房是向开发商购买而来,并非他们自己建造,因此对于土地权属问题无权回答,但拆迁方会在购买房屋时对房屋的权属给予负责。“现在大部分开发商都是要通过抵押获得贷款的,我们保证2011年6月30日前交付使用时会取得合法房产证。”该代表作出如是承诺。
此外,在广发新村开工仪式上,常务副市长苏泽群也表示:“新电视塔及南广场建设是广州市的重点项目,为拆迁户提供回购的这个新小区,绝对不会是烂尾楼,而且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拆迁户搬家只会比原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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