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与旧的养犬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条例》严格规定每户限养犬一只,母犬繁殖幼犬的,幼犬必须在三个月内处理。无法自行处置的,需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据悉,目前广州不少家庭养犬两只以上,“一户一犬”政策将实施,狗主们将会如何处置“多余”的狗只呢?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除限制了“一户一犬”外,还作出了明确规定,“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条例》还规定,虐待犬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回犬牌。拒不领回遗弃犬只或者拒不将犬只送到犬只留验场所的,每只犬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临近7月“大限”,不少狗主因无法处理家中养的多条狗狗,只能忍痛将狗狗遗弃。也有市民抱怨,《条例》没有对引发流浪宠物泛滥的真正罪魁祸首“下猛药”,却用“一户一犬”的规定给市民“添堵”。
乐观一族:他家的狗
狗主心声:我家有三个宝贝,我绝不会放弃。我们已和朋友说好,到时挂在他们的户口上。
在爱狗网上面,不少狗主均对“一户一犬”持反对意见。新规如此,他们早想好了解决办法:把自己的狗变成亲戚朋友的狗——挂别人户口。
矛盾一族:赠与亲戚
狗主心声:规定每个家庭只养一只,那我们该选哪一只?
松鼠犬“乐乐”的一家三口可能很快就面对分离。家住海珠沙园小区的小杨养了3只小狗,辈分最大的“乐乐”已经10岁。看着这个“小家庭”之间亲密无间,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小杨心里又高兴又难过。“连我和妈妈在内,我们5口之家其乐融融,规定每个家庭只养一只,那我们该选哪一只?难道就要格硬拆散一个幸福家庭吗?”养犬条例即将实施,小杨表示,迫不得已就把一只狗送到深圳的家,另一只赠与亲戚。
遗弃一族:无可奈何
狗主心声:7月1日以后,我没办法,只能将母狗和其中一只小狗放养了。
狗主刘明半年前收养了一条流浪狗。2个月前,小狗生了一对狗兄弟。他自己不舍得三只狗当中任何一只,但是“一户3犬”也不符合规定,只好让狗狗去流浪,不让执法人员看见,“希望它们也懂得回家”。
座落在番禺南浦的私宠之家是广州的一家民间宠物救助组织。毛毛是私宠之家的创办人兼义工。“以前都是有人发现流浪狗,给我们打电话寻求帮助,现在有些不想继续养狗的主人也会想把狗送到这里。”与私宠之家情况相似的,新港西路沿线的几家宠物医院的工作人员也表示,近几个月来,有不少流浪宠物被人送来救助,或者干脆是自家的宠物被送过来寄养后,主人一去不回头了。
狠心一族:5元卖狗
私宠之家的志愿者Hunter表示,由于一些黑市缺乏监管,许多宠物贩子为了降低成本,把没有绝育、也没有注射过防病疫苗甚至有病的宠物以低价卖给客人。他就曾经看到一个男人和狗贩讨价还价,最后以5元的价格就买到了一只小狗。而在规范的市场上,要绝育并注射疫苗才可以上市的狗狗,成本至少在500元以上。

【市民建议】多犬者“既往不咎”
狗主心声:“不赞成!如果人家早就养了几只,又或许结婚前大家都有养,那叫人怎么处理多出来的狗啊?送去‘集中营’啊?舍得吗?都是自己的心头肉啊!想想都揪心,我是绝对不会让他们带走我的心肝的!!”
“私宠之家”的负责人毛毛建议,对7月1日之后的新犬主才强制实施“一户一犬”。而在7月1日前,家中已养多犬的,应该分情况对待。对于投诉较多,有不止1次伤人记录的犬只,可剥夺犬主养犬的权利,一只都不让继续养。对于能妥善打理家中所有犬只的犬主,则不需要受到“一户一犬”的约束。同时,建议政府从狗贩着手,要求狗贩为所售犬只绝育,同时先为犬只上牌才能售犬。
【官方做法】装修仓库扩充收容量
由公安机关开办的犬只留验场所位于白云区大金钟路市公安局宿舍内,门口未有挂牌,显得十分隐秘。
据留验场所的工作人员称,这个犬只留验场所是自从广州市1997年施行《养犬管理条例》以来就设立了。运送过来的犬只,一般是被投诉后抓回的、流浪的或是患有疾病的犬只。
“这里的犬只,运来运走都是由市公安局负责,市公安局方面也会不定时过来处理走一部分犬只”,不过犬只的具体下落、公安局是如何处理,该人员称并不清楚。“如果一些犬只病死后,公安人员会为其拍照立案后,再运走。”对方还称,山上正在装修几个仓库,“以备7月1日新养犬条例实施后,会有更多的犬只送来这里。”
【质疑】养犬新规有失人性?
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犬只,可以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饲养犬只每户超过一只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将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收容场所;逾期不改的,没收其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
疑问一:多余狗只如何处置?
将犬只转交他人?这种做法是否改变的犬的绝对数量,送交收容场所,怎么处理?花所有纳税人的钱养着这些狗狗?也没有改变犬只数量。除非这些犬收容场所把送去的犬只全部处死,这样做人道吗?合理吗?这种提法基本上来说改变不了目前犬只的数量。既然这样,这个所谓的一户一犬有何意义可言?
疑问二:新规会否成为“鸡肋”?
《条例》如何执行?多位警界人士均表示执行的难度较大:首先,广州警力本来便相对紧缺,治安工作压力大,公安机关难以安排足够的警力对犬只进行巡查监管;其次,广州市不具备独立立法的资格,尽管《条例》出台,但这并不能成为公安机关执法的依据。
网友质疑,限制一户一犬的理由说得冠冕堂皇,若实施肯定引起狗主反感,同时又如何保证实施呢?记得广州把狗只上户说了N年,但“黑户狗”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加强打击力度和抚慰百姓情绪如何取得平衡,若失平衡,新规岂不是会成为“吃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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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取消一户一犬限制
2006年,修改后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第三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对于养犬数量和饲养烈性犬这两个问题,新草案中都有适当的放宽。只要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居民可在家中饲养两只以上犬只。而烈性犬方面,也从原来的完全禁止饲养,到现在的局部放开,但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区域仍严格禁止饲养。烈性犬必须拴养或圈养,不得出入公共场所。
“一户一犬”后的遐想
没有办法只能将多余的狗送人于是增加了很多感人的狗狗千里寻家的故事
促进了很多有钱人家购买第2套房产的经济泡沫产生。于是可以二户二犬
以后论坛上买卖狗狗的帖子少了,因为一发就导致有人举报你家一户N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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