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一家公司工人正在流水线上生产。今年,政府在就业方面的服务更贴身 本报记者 宋金峪 摄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围绕“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一主线,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这份《意见》内容十分丰富,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它将如何着力推进事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将带给老百姓哪些重大利好?羊城晚报第一时间邀请权威人士,为您细细捕捉其中民生信息。
利好:建大平台助职工转型
马汉青
关注点:推进现代产业职业开发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贴身信息:“探索建立就业景气指标发布体系,加快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目前常用的就业指标有“登记失业率”、“求人倍率”等,它们都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登记失业率主要反映城镇的登记失业率,求人倍率(即劳动力市场岗位需求数与供给人数之比)则主要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都难以全面综合地反映就业方面的质量、结构等问题。
此次提出建立“就业景气指标”,就是围绕就业方面一系列重要课题(包括对失业的预警监控),通过一系列综合分析,提供一整套准确的指标体系。这对整个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劳动力流动和就业取向等,将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广东是农民工第一用工大省,及早建立这样一套指标,显得更迫切。
《意见》要求推进现代产业“职业开发和评价”平台,则是要解决如何“多、快、好、省”地培养技能人才的问题。近年广东产业加速升级转型,现代产业提出了很多新的职业工种需求,并改变了很多传统工种的内涵。这些新的职业工种需要哪些核心能力?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分析,由市场自发形成,必然导致技能人才培育的良莠不齐。通过推进现代产业“职业开发和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就能提供科学指导。
权威点评:《意见》提出广东探索建立“就业景气指标发布体系”,这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中的一项影响深远的措施。
本报记者 马汉青
利好:深圳先行先试改革政府架构
崔朝阳
关注点:支持深圳等地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探索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
贴身信息: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探索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这轮改革,深圳等地率先“试水”。去年以来,从国家层面的“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到广东出台的一系列决定,“深圳先行先试”一再被强调,并被赋予为珠三角和整个广东探路的意义。
与此同时,根据今年上半年出台的《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其他市县的机构改革也在同步进行。无论是深圳还是其他市县,改革的目标同时指向提高行政效能。
深圳的大部门制改革,势必涉及精简行政层级。其中,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原有的区级政府将不再作为一级政府,而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对辖区实施管理。计划于年内挂牌的坪山新区,就将尝试整合街道办和社区工作站。对此,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认为,这有助于政府纵向事权配置的扁平化,“政府的心脏将更靠近基层和公众”。
在《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中,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也同样被明确为: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意见》提出,要在部分带县(市)的地级市选择有条件的县(市)试行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进一步扩大县(市)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对人口较多、经济规模大的特大镇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可以预见,在省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之后,市、县政府的组织结构也将迎来较大调整。
《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指出,要整合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比如,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整合交通、港口、公路等管理职责,可设立交通运输局;加强城乡规划与建设统筹,可设立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合市政、园林、绿化、环卫、城市综合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职责,可设立城市综合管理局,等等。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政府将进一步“放权”。“放权”,就是要改革行政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势必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探索通过依法委托和授权等方式,促进政府从大量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是改革的主攻方向之一。
权威点评:广东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如火如荼。减少政府管理层次,精简行政层级,将是可以预期的最直接的变化。
本报记者 崔朝阳
(点评者: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谌新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陈锐彬、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彭澎等)
利好:县里荷包胀 农民有着数
严丽梅
关注点:大力推进“乡财县管”改革
贴身信息:“深入开展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各项惠民政策过程中,县级财力薄弱已成为制约广东财政健康运行的主要矛盾。因此,通过大力推进“乡财县管”改革,深入开展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并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提高县、镇(乡)的基本财力和管理水平,把重心下沉到基层,实现财政管理层级扁平化,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比如,国家近期出台的家电下乡等拉动农村内需的惠农政策,就是通过加强县一级财政管理来落实的。
广东在2004年、2005年开始探索“乡财县管”改革,2008年开始在东莞市、潮安县、蕉岭县、徐闻县、德庆县、清新县进行镇(乡)财政和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各试点地区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选择确定了镇(乡)财政管理模式,包括“镇财县管”、财政收支集中管理、“镇财县统”等模式,以及村级财务管理方式,包括“村财镇代管”、委托中介机构管理和村级会计委派制、选聘制。这些改革试点为广东逐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权威解读:通过大力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粮食直补、能繁母猪补贴、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将更利于让基层农民得实惠。
本报记者 严丽梅
《意见》其它民生亮点: 居区用电也推阶梯电价
■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抓紧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支持中山、佛山、江门市开展创新审批方式试点。
■完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展模式,支持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创新发展模式改革试验。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
■支持佛山、惠州、中山及广州增城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建立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积极整合现有各类地方金融股权,设立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推动金融产业做大做强。
■推进电价综合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完善峰谷电价,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标准,研究建立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制度。开展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改革试点。
■研究制定解决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切实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
■制定我省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体系。
利好:非公经济可参与金融业
李晓莉
关注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
贴身信息:“进一步放宽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行业和领域的限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培育多元化的服务业主体市场。”
去年3月国务院发文要求,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
目前从现代服务业来看,还有很多领域没有放开,换言之,这对民营经济而言是大有可为的。政府应该大力降低服务业的门槛。例如金融服务业、会展服务业以及物流业、科技服务业等等。对于民营企业的参与,最好采取“一边发展,一边规范”、“先行先试”的方式进行。例如本月初,广州越秀海印小额贷款公司挂牌成立,这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方式。对于水、电、气、通讯类的国企服务业,则可鼓励各种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改革,发展混合模式。
权威点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是一个方向。本报记者 李晓莉
利好:养老保险可望自由行
马汉青
关注点:全面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省内无障碍转移
贴身信息:“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探索建立集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三位于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统筹办法。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地级统筹。”
目前,由于社保统筹层次低,难以跨地区流动,结果,本来便利于劳动者自由流动的社保,反而成为制约劳动者自由流动的新因素。《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广东的养老保险“自由行”可以说是指日可待。而目前医保等要实现“自由行”,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当前应着力解决异地就医手续麻烦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地级统筹,就相当于这两个社保险种在地级市内先实现“自由行”。
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如何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迫在眉睫。《意见》提出失业保险除了要发挥保障基本生活的功能,还要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目前,广东失业保险基金有100多亿元的节余,但如何用于促进就业、预防失业,还是应该积极稳妥,要尽快制订相应规范,不能代替一般的促进就业资金来使用。
在提高医保待遇方面,《意见》提出要全面建立普通门诊统筹,解决的是目前参保者门诊负担仍然偏重的问题。目前医保也有一定的门诊待遇,比如个人账户医保卡等,但存在“有病不够用”等问题。近期,广州等地将开展普通门诊统筹。
权威点评:《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表明广东下了很大决心抓这件事情,而且广东也具备了这样的条件,广东的养老保险“自由行”已是呼之欲出。 本报记者 马汉青
利好:户籍改革酝酿新政
尹安学
关注点:
全面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贴身信息:“出台城乡居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全面建立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是人口第一大省,户籍政策曾走在全国前面,但近年来因为配套跟不上,户籍改革有点落伍。
早在200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就转发省公安厅的通知,要求取消农业、非农户口等户口性质,按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实行城乡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称为居民户口。此消息一公布,好评如潮,但由于相关政策的调整未能及时跟进,该项改革在实施了一段时间后,于2002年2月暂缓执行。这几年,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相继出台本地入户政策,降低入户门槛,但与上海的户籍新政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从省级层面看,河北、辽宁等12个省市已相继建立了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这方面,广东显然落后了。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广东有关部门曾多次协商,改革目前广东的户籍制度。目前的思路大体是:
———实行户口管理一元化,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实行城乡户籍登记管理一体化。
———建立不同城市的准入制度。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人口发展规划,颁布年度人口准入条件,深圳等地已经对人口政策进行局部调整。
——建立并完善“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本地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国(境)外居留人口实行分类登记,综合管理。
———准许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入户。对购买商品房、自建合法住宅、投资兴办实业和捐办公益事业的,可准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
———夫妻投靠入户应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随时办理迁移入户手续。
不过,有识之士已经看到,改革户籍制度不是根本,百姓最希望的是改革户籍制度背后的那些“福利差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认为,现在的户籍制度改革,应设法消除户口本背后的各种不公平。想通过模糊城乡户口本的区别,来“实现”城乡人口的无差别待遇,不仅会进展缓慢,而且是南辕北辙。
权威点评:百姓最希望的是改革户籍制度背后的那些“福利差别”。
本报记者 尹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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