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卫国)广州住房公积金新业务管理系统于7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今后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可直接实现在系统上审核办理,加快了办理速度。据悉,新系统上线后第一次提取需要带上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到开户行办理。
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2009年7月1日前已在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开户的缴存单位,账户仍保留在原开户银行,按现有政策及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职工个人持有的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卡)仍继续使用。从7月1日起,新缴存登记的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不含番禺、花都、增城及从化)。
据介绍,原来广州公积金审批程序比较落后,银行要送纸质文件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往往是集中几笔申请资料再报送。此前广州许多开发商因为公积金办理时间长而拒绝给公积金贷款优惠折扣。而新系统的使用会加快审批速度,达到广东省要求公积金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的要求。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新系统上线后第一次提取公积金仍要审核房屋产权证(或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等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并需要到开户行办理。新系统录入上述资料后,原则上就不再审核,但他提醒市民保存上述资料,以备定期和不定期的提取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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