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黄兰 越法宣)一男子用调动工作和办理贷款为诱饵,骗取受害人身份资料,再用这些身份资料办了9张信用卡,恶意透支了22万元。近日,越秀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6年。
2007年6月,徐某在网上结识了急于找工作的李某。徐某承诺帮李某找工作,但需要李某的个人资料,李某于是把个人简历、身份证等用电子邮件发给了徐某。
9月24日,李某突然接到中信银行的电话核实信用卡资料,这引起了李某的警惕。经查询,李某发现有人用他的身份资料在银行开了金卡,他立即取消申请。之后,李某发现有9家银行有他的开卡记录,而且有3家银行的卡已经透支了2.5万元。李某在证言中称,“我的个人资料只给过徐某,没给过别人,一定是徐某所为。”
同时在2007年底,何某因为需要借钱,经过同事介绍认识了徐某。徐某自称在金融公司工作,和某银行的人熟悉,可以帮他在银行办理信用贷款。于是何某将身份资料交给了徐某,不久也被徐某偷偷开卡透支。
公诉机关指控,徐某在2007年8月到2008年8月期间,骗取李某和何某的身份资料,同时又购买假身份资料,恶意透支22万元,赃款没有追回。
越秀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向银行申办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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