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新摸查出全市共有8000多套房中房,目前业主自行拆除821套,近1000名业主签订了自拆承诺书,但尚有七成业主在观望!昨日,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在调研时透露,本月起将对房中房开展“大清拆”行动,要把大部分解决在自拆期内。而7月31日后,若不自行拆除的将视为违法改建,最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通知法院强制拆除。

昨日,记者随同调研组来到环市中路。天胜村8号三楼的两套房被分成13个“小公寓房”,这十多个房间已被大锤敲掉一半多了,现还在继续清拆中。
“‘房中房’业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这次整治‘绝无幸免’,建议业主尽快自拆。”整治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说,目前,不少区、街道已制定鼓励自拆的优惠措施,帮助业主减少损失。此外,若发现有中介还在违规代理出租房中房业务,国土房管局将进行严处。
对于之前出现的房中房自拆中,不少租客因拿不到租约押金,以致迟迟未能搬离房中房的情况,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房中房出租本已是违规行为,应免责结束租约,让租客无条件取回押金。
“单位自由产权房屋若存在房中房一律同等视为违法行为,必须拆除。”整治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今后将对摸查到的房中房逐一登记造册,将拥有房中房物业的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列为一个类别。有关部门严令,党员干部涉房中房租赁须立即拆除。否则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将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陈国则认为,“房中房”整治的“硬骨头”还在后面,“对于‘房中房’钉子户不让入屋拆除的情况如何处理,有关部门要进行研究”。
下一页 党员不拆“房中房”通报单位处罚


手机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