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电话:13724054737
广告热线:13809208882

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广州频道

手机看新闻手机看新闻 字号

流浪犬未有增多 留验所已接收弃养犬只56只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7-17 10:31 来源: 南方网 发表评论 (0)

    (记者 涂峰 通讯员 尹海涛 龚宣)截至昨日下午5时,全市共受理市民养犬登记申请13733份。据统计,《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广州警方平均每天受理近千份养犬登记申请。目前,警方留验所共接收市民放弃饲养的犬只56只。

    “养狗人目前登记积极性很高,我们也在加班处理登记申请。”警方表示,在养犬人缴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警方通过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向养犬人发放犬牌、犬证。根据统计,每天受理近千份养犬登记申请,从7月1日以来,全市共受理市民养犬登记申请13733份。

    针对部分养狗人登记申请未带齐证件,警方表示:凡居住在广州市的人员均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和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养犬登记,“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回乡证、护照等能有效证明养犬人身份的证件。

    “养犬登记应到居住所在地的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办理,不要跨区登记。”警方表示,养狗人在接到“缴费通知单”后,应尽快到指定银行的业务窗口缴纳管理费。

    “全市并没有出现流浪犬增多的现象。”警方表示,放弃饲养犬只的养犬人多把犬只转送亲友或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据统计,7月1日以来,广州市公安机关犬只留验所共接收市民放弃饲养的犬只56只。

    广州市公安机关重申,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危险犬、多只犬的养犬人,应尽快自行处置家中的犬只,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属地公安派出所,切记不要遗弃犬只。公安机关将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接受市民举报等方式,对违规养犬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并结合调查的实际情况,依据《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 candy)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广州日报大洋网(www.dayoo.com)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0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用户名:密码:没有账号?马上注册


i.dayoo.com
大洋新闻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