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论坛
知道
书城
读书
汽车
美食
健康
美容
赶集

娱乐
图片
财经
体育
视频
民意通
报料:13724054737
广告报价
网站地图

您的位置:大洋网>> 大洋新闻>>广州频道

手机看新闻手机看新闻 字号

穗将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9-09-20 22:05 来源: 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0)

     (记者全杰 通讯员蔡红亮、李璠)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工商局最新获悉,从今天开始,广州市工商局正式受理、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先证后照的原则,凡是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凭许可证申请营业执照。

    《食品流通许可证》7个工作日搞掂

    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广州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的有关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了《广州市工商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可读性管理实施办法》,9月18日市工商局专门召开注册、消保、市场口负责人会议,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一事进行明确和布置,并决定从21日起正式受理、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广州市工商局的《实施办法》规定,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坚持证照分离、先证后照的原则,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者要在取得许可证后,再申办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据介绍,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市局、分局的注册登记权限审核、发放。即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在市局申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在分局申请,个体工商户由各分局委托工商所受理申请。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由经营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分局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市工商局在《实施办法》中明确,注册部门负责受理,消保部门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注册部门向申请人发证。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法》还规定实行受理、审核、发证一个窗口搞掂。并且明确注册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材料转消保部门审核,消保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在核查和材料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消保部门将办好的许可证送交注册部门,由注册部门发给申请人,对不符合要求的,消保部门将向申请人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分局委托工商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发证工作。

    哪些需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1.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2.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应按不同地点分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3.食品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和食品销售者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和在市场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包括烧腊卤肉、凉拌菜、熟肉制品、熟米面制品、糕点)、食用油和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从事下列食品流通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1.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2.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3.销售食用农产品;

    4.销售食品添加剂;

    5.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编辑: BOBO)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广州日报大洋网(www.dayoo.com)

随时随地畅享资讯

订制《广州日报》手机报:发送AA106585772

订制《信息时报》手机报:发送AB106585772

向朋友推荐

[复制地址]

新闻论坛    发表评论(0

发表评论

 
i.dayoo.com
大洋新闻中国
 
 
             
大洋网
 

滚动时隐藏

屏蔽新闻滚动

屏蔽新闻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