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 陈翔 通讯员 尹海涛 龚宣)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11月8日)向媒体通报,广州警方决定从11月中旬起至年底,联合城管、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整治养犬不免疫、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不登记、养犬噪音扰民、违法携犬外出(如不牵犬绳、不避让行人、纵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一户多犬和饲养、销售危险犬等六种违法不文明行为。
集中开展整治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是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力争通过整治行动,使得严格管理区内所有犬只纳入登记管理,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明显提高,涉犬纠纷大幅减少。
广州警方在此提醒市民:尚未进行养犬登记的犬主,应尽快主动到养犬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公安机关对市民举报和行动中发现的养犬不登记行为,将一律按照《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立即办理登记,并处2000元罚款;已办理登记的,应养成文明养犬的好习惯,有效制止犬只噪音扰民,携犬外出时应为犬只佩戴犬牌,用犬绳牵领,合理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只便溺,公安机关对市民举报和行动中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一律带回公安派出所进行问话,并根据《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警方告诫市民:尊重生命,禁止虐待、遗弃犬只行为,选择养犬前应三思,考虑清楚自己是否适合养犬;对因故需要放弃饲养犬只的,应将犬只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严禁随意遗弃。
市民发现有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可随时拨打“110”或向属地公安派出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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