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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打折,要么开发票,你自己选择一种吧!这是林先生近日在德政南路一家餐馆就餐后,要求服务员开发票时被泼上的一瓢冷水。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餐馆打着就餐打折优惠的幌子拒向顾客开具发票,而许多市民为了能获得这种打折“优惠”,不得不放弃开发票的权利。
事例一:打折后给假发票
韩先生昨日向记者反映,前日他和几位朋友去东风中路的一家菜馆吃饭,饭后要求开取发票结账时,服务员却说,发票已经开完了,等过几天再来取。后来韩先生坚持先开发票才付钱结账,服务员才拿来等额发票,但韩先生仔细辨认发现,除了第一张是该店的真实发票外,其他发票盖章的单位根本就不是这家菜馆的,而且发票字迹模糊,韩先生立即叫来经理要求更换,经理过来后则说,费用已经打过了9折,如果坚持要求开具发票,那么就不能打折按原价计算。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韩先生最后还是选择了开发票不打折。韩先生对记者说,真不明白,为什么餐馆打了折后开发票这么难?
事例二:规定打折不开发票
近日,记者又接到林先生报料,德政南路一家餐馆向顾客“规定”了打折就不能开发票,开发票就不能打折。开始他还坚持要求开发票,但后来去多了对方不但不给他开发票,还不愿意给他打折。为了验证事情的真实性,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了这家餐馆,进门之前记者要了一张打折卡,点菜吃完饭后,记者要求服务员开发票,但服务员马上告诉记者,结算的金额里已经打过折了,不能再开发票,如果坚持要求开发票,将要按原价计算,这是店里的“新规矩”。如果记者下次还索要发票,那么连折也别想打了。
消费者:打折也要依法纳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推行打折优惠的餐馆中,由于顾客主动要求开发票不是“一帆风顺”,所以一些市民宁愿打折而不要求开具发票。
家住荔湾区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每个周末都会和家人一起去餐馆聚餐,虽然不能报销但也会要求餐馆开具发票,但在有些推行打折优惠的餐馆中要求开具发票结账时,除了要费一番口舌外,往往还要受到服务员的“横眉冷对”。
在一家律师所工作的胡先生则认为,饭店打折是经营者的一种正常经营行为,是经营者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建立在不依法纳税的基础上,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是经营者的义务,与打折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餐馆:98%顾客选择打折
在一家推出打折优惠而不肯开发票的餐馆里,记者采访了该店老板。他声称,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为顾客着想,毕竟打折后费用要少一些,另外大部分索要发票的顾客都是为了报销,自从规定顾客自己选择打折或开具发票后,98%的顾客都愿意打折,而不再要求开发票,而以前有10%左右的顾客要求开发票,这说明这种内部规定还是很受“欢迎”的。
打折后顾客真的就省了一笔吗?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其实餐馆选择打折前,菜的价位都会作相应的调整,或者把这些费用摊在了其他服务内,否则餐馆肯定亏本。记者采访发现,明文标出打折的餐馆果然不多,大部分打折的餐馆是刚开张的或者只持续一段时期。
权威说法:
不开发票应受处罚
记者在广州市地税局举报中心了解到,在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中经营者不开发票的现象还很普遍,但举报打折就不开发票的市民还不是很多。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广州市地税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按照国家发票管理和税收征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论经营者是否采取打折优惠的方式,都必须根据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种类和金额开具发票,打折是经营者自己的行为,不能以此为借口而不给消费者开发票,否则有偷税的嫌疑,应受到相应处罚。同时他提醒市民要有纳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消费完后一定要记得开取发票,因为这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利不受侵害的一个凭证,以后可以作为证据追究不法经营行为。他还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这种违法行为可拨打广州市地税局举报电话83637040举报。(记者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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