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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出租车将由企业购买,已有232人签下劳动合同
今年6月底至今,广州已有232名“的哥”与出租车企业签下劳动合同,从“流动个体户”变身为“企业员工”,从此“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市交委昨日表示,若企业不与“的哥”签订劳动合同,将可能被“开除”。同时,今后出租车都由企业出资购买,“供车”模式将逐步取消。
公司为“的哥”付70%保险费
据了解,目前广州大部分出租车企业与司机只签订经济合同,没有劳动关系,司机不是企业的“人”,企业也“管”不了司机,造成企业与司机矛盾多多,而司机更是“病无所医,老无所养”。为改变这种状况,让3万多名司机生活更有保障,今年6月底开始,广州从的士报废更新为切入点,要求企业出资更新即将报废的出租车,并与新车司机签劳动合同。
白云出租车集团总经理巫伟亮说:“到今年9月底,公司将有400名司机成为‘企业员工’,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虽然司机每月需多缴300多元,但公司为员工所缴纳的将是员工的两倍多。”
广交出租车集团总经理杨季良说:“今年底,我们将有600名司机拿到劳动合同。公司会重新调整成本分配,各种保险费用公司会承担70%,保证司机的收入不会下降。买了社保后,司机今后的养老、生病问题都不用担心了。”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恐被“开除”
市交委客管处副处长涂青林表示,如果企业不依法与司机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企业,将受到处罚甚至被取消经营资质。“要让司机成为企业的职工,建立一支职业化的司机队伍,就必须签订合同,这是出租车行业治本的措施,也能更好地维护劳资双方的关系。”
据了解,目前广州已有29家出租车企业、共232名“的哥”与所属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接下来,将有更多的司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最终实现出租车企业与全部司机签订劳动合同。
十年“供车”模式将淡出广州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广州出租车行业就引入香港的“供车”模式,而目前全市70%的司机都选择这种模式。在“供车”模式下,司机需要自己买车和向出租车公司租赁出租车牌,这笔费用约36万元,经营风险都需司机承担。但根据国务院近日下达的通知,出租车企业不得采取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高额承包”,不得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不得向司机转嫁投资、经营风险。这意味着广州的“供车”经营模式将逐步实施改革,退出历史舞台。
市交委透露,今后,出租车都将由企业直接出资购买,司机作为企业的员工,可采取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来工作。
(记者 陈红艳 实习生 廖银洁 通讯员 交通宣 杨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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