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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北京香山饭店举行的“2005第二届OACC华语动漫名家论坛”中,我国台湾著名漫画大师敖幼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官司胜诉,成功收回了142本漫画图书著作权的敖幼祥指出,我国漫画界侵权现象严重,漫画家知识产权亟待保护,同时呼吁国内被侵权漫画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有效保护漫画产品的知识产权。
敖幼祥在台湾是家喻户晓的漫画家,与蔡志忠、朱德庸、萧言中一道同属新生代台湾漫画代表人物,被誉为“台湾四大才子”。而敖幼祥堪称台湾漫画界的“大哥大”,业界人士多尊称为“大师兄”。他植根中国传统,融合日本欧美漫画技法的创作,给漫画界带来了冲劲十足的生机。2003年,在漫友文化的整体策划营销后,敖幼祥一连气在内地市场推出多部漫画作品。其中首当其冲的是漫画家旧作——《乌龙院》。重新包装的《乌龙院》甫一登场,便如武林高手威震四方,在内地迅速蹿红。这股旋风从2003年开始,一直刮到2005年底,其势头仍然不减。至2005年9月止,敖幼祥在内地已出版作品五十余册,个人漫画作品出版累积总数共计一百八十八册。,在敖幼祥近30年的创作历程中,几乎总有盗版侵权行为如影随形,其间困扰非常之深。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内地而言,目前敖幼祥各种作品的盗版版本已经超过100种,仅《乌龙院四格漫画》便有数十个版本,其中包括各种名义的合订本、精选本、精装本、黑白本等,版本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而近年来令敖幼祥无比郁闷的与台湾欢乐资源公司的版权纠纷,则是另外一种尴尬状况。2001年,深陷婚姻纠纷的敖幼祥,因为女儿即将出国读书,为攒足女儿到英国读书的学费,敖幼祥痛下决心,将记录了大师兄和小师弟如何进入乌龙院这段故事的旧版《乌龙院》等142册图书、130则网络FLASH著作权转让给了台湾欢乐资源国际公司,约期长达到敖幼祥死亡后加计50年,而转让的价格仅为300万台币(该公司出让版权收益超过300万台币部分六四分成)。但该公司对漫画产业不了解,无力经营,随后即将到手的版权束之高阁。
后随着《乌龙院》等作品在内地市场的走俏,此时的欢乐资源才意识到敖幼祥作品的巨大价值。在未经敖幼祥同意的情况下,该公司授权其他公司擅自篡改其漫画作品原作,将黑白版旧作《乌龙院》全改为彩色版,侵权行为是很明显的。更有甚者,该公司竟然连续三年未依约定提供账册供其查阅。
令人振奋的是,经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历经一年多的敖幼祥著作权官司以敖幼祥的胜诉而告终,诉败方台湾欢乐资源国际公司赔偿250万新台币及登报道歉。令他郁闷多年的不平等条约终于如愿解除,《乌龙院》等142本漫画著作权终于完璧归赵。
但敖幼祥同时忧虑地指出,我国漫画界侵权现象严重,漫画家知识产权亟待保护,同时呼吁国内被侵权漫画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有效保护漫画产品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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