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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送水途中受伤欲索赔 却遭公司殴打

news.dayoo.com   2006年11月08日 11:47   来源: 新快报

 

  送水工在送水途中受伤,希望以工伤向公司索赔却遭殴打?日前,在某桶装水专卖店工作的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投诉称,今年7月他在送水途中右小腿被自行车刮伤,因经济拮据未能及时得到有效治疗导致伤口严重恶化,但至今没得到应有的全部赔偿。不过,张先生所在店内经理表示,由于他刚调来不久,对此情况并不了解。

  送水途中小腿受伤

  据张先生称,7月16日下午,他在送水途中被自骑的自行车刮伤了右小腿。因为怕被扣工资,他只是到附近的便民门诊作了简单的治疗,第二天又坚持上班。数天后,张先生的伤口恶化,7月28日老张到广东省交通医院就诊。此时伤口已经严重感染、化脓。由于经济拮据,老张只在医院换了两次药就不得不中断治疗。

  据张先生称,在此期间他不断与所在公司交涉,直到9月3日公司才安排他入院治疗。可是仅两天后,公司就不顾医生建议为他办理了出院手续。张先生称,他的腿根本就没治好,现在走路都困难!

  送水工欲讨全额医疗费

  出院后,该专卖店负责人让张先生回老家治疗,公司愿意一次性给他两千元补偿。而张先生则表示他的伤势很严重,住院两天就花了一千多元,两千元很明显不够,“我是送水途中受伤的,是工伤,公司应负责我的全部医疗费”。

  张先生还称,公司每月都从其工资里扣15元买意外伤害保险,但现在他受伤了,公司却不提保险的事了。由于在专卖店无法达成和解,10月21日张先生到该公司的总部索赔。张先生称,因索赔事宜他与一名陈姓经理发生争执,陈朝他的头部重重打了几拳,张先生已向警方报警。

  就张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该桶装水淘金路专卖店的现任负责人林先生。林先生称他刚调来此店不久,对老张所说的情况不了解。当记者要求其提供总公司的联系电话时,林先生说老总的电话只有内线才能打入,外面的电话根本打不进。

  欲索赔应先做工伤认定

  记者对此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据称,工伤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一旦认定,就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就医路费等全额报销,需住院治疗的,还应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记者 邹祥锋)

(编辑: MSN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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