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网讯 “保证守法经营,实行明码实价,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短斤缺两……”目前我区正在秀全路、狮岭镇步行街创建“诚信一条街”活动,今后凡以上路段的店铺必须亮证经营,不售假贩假,并自觉接受监督投诉。
为响应“诚信广州”和“信用花都”的要求,区工商分局决定在秀全路和狮岭镇步行街创建“诚信一条街”,借此推动我区诚信体系工程的建设和发展。商户经营主必须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绝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强买强卖,不以短斤缺两、低报价高结算等形式欺诈消费者;不对自已的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建立并完善进货点验制度,不销售不合格商品及国家禁止销售的其它商品等九项服务承诺。另外,商户今后还必须实施索票制度,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向店铺经营主索取有关票据,方便日后进行商品质量投诉。
前段时间,该局已对秀全路、狮岭步行街两路段共245家业户开展“诚信一条街”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引导该路段新开业业户的8个无照经营业户办理了营业执照,目前两路段商户已全部办理了合法的营业证照。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强“诚信一条街”的建立,成为一条市民真正放心逛街的路段,今后由业户代表与新华工商所组成的诚信建设监督队伍将负责监督店铺的经营行为。工商所有关专职人员还会定期对两路段店铺的商品质量进行监测。市民一旦买到假货或自身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等,可立即拨打12315进行举报投诉。(作者:
黄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