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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番禺职工反映说,同是广州市的在职职工,同样参加了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条件都符合了,为何不能参加广州市总工会推出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据区总工会解释,目前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
划的参保范围只是广州市的老八区,而番禺、从化、花都以及增城四个区(县级市)则不在承保范围。
广州市总工会将推出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只要是已经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有工会组织的单位的广州市在职职工,就可以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参加该计划;而未参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所在单位没有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也包括在该计划保障范围内。该保障计划的简介中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职工只要每年缴纳50元(其中广州市总工会补助10元),在生病住院时即可享受最高可达上万元的保障金(特定门诊项目或一般门诊则未列入保障责任范围),也就是说,每个职工实际只需交40元即可参保。而且参加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的职工,也可以同时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只要条件符合,即可同时获得两种保障金,并且跳槽后保障关系也可转移到新单位。
得知这一消息后,番禺的职工都感到非常高兴,多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马上到单位工会组织要求参加该保障计划。但得到的答复是,番禺职工暂时不能参加该保障计划。
区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广州市总工会明确表示准备在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目前只计划在广州市的“老八区”开展,并未包括番禺、从化、花都和增城四个区(县级市)。这与社保标准不同有关。番禺的工资、社保等项目与广州市区是有所区别的,目前还没有统一。现在广州市正在努力逐步缩小番禺与广州市区的差距,很快我区也有可能享受到这项新保障计划。(记者刘延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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