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雷阵雨 28℃~35℃
您的位置: 大洋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广州







bookimage
明亡清兴六十年(下)
bookimage
品三国(下)
bookimage
罗素自选文集
bookimage
千万别娶大脚女人
bookimage
如何掌控你的一天24小时
bookimage
写给年轻人的简明世界史
·樱花厉魂 ·禅在红楼第几层 ·书的罗曼史 ·万岁!!娶个小男人 ·车神 ·增评校注红楼梦
·价值工程方法基础 ·巴菲特的新主张 ·发现价值 ·江恩精髓 ·终端整合传播 ·中国石文化
委员建议立法管理犬只注册费降至千元

news.dayoo.com   2007年01月23日 11:57   来源: 新快报

 

  昨日,市政协委员林高潮向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建议,希望广州能把养犬管理规定纳入今年立法计划,将高达1万元的养狗登记注册费降至1000元,将6000元的年审费降至300元。

  林委员称,《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996年颁布实施。当初以1万元登记注册费和6000元年审费设置了一个高门槛,希望借此来达到限制养狗的目的,但现在没有成功。事实上,现行市民家庭养犬数量剧增,绝大部分都没有办理登记注册,处处可见“黑狗”。据了解,现时广州大部分养狗的市民不办理犬只注册登记手续,高昂的费用客观上促使了许多人选择非法养狗。

  林委员建议把修改《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纳入今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中,新法规应更强调政府疏导、市民自律,使新修订的法规更具可操作性。降低登记注册和年审费用,“以低门槛、高处罚”的原则,加强登记管理,引导市民自觉登记。建议把登记费降低至1000元,年审费降至300元。提供方便市民登记的社区服务,市民可以在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由居委会统一代办相关手续。要求养犬人在注册登记、年审前,必须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不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养犬人,必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后果的法律责任。规范养犬标志。犬只上街必须挂有身份牌以及表示已参加免疫的有色颈圈。无标志可视为流浪狗处理。公布举报非法养犬电话,并从处罚收入中设置一定的奖励。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法管理。 (记者 王海波 陈琦钿 余亚莲 李国辉 实习生 许钿钿)

(编辑: 春天 )
RSS订阅 | 写给新闻中心 | 写给栏目编辑 | 推荐给朋友 | 打印此稿 | 关闭窗口
今日热点新闻
ȵƼ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相关文章
大洋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本网专稿”、“大洋XX”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请注明来源"大洋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洋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在本网论坛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论坛的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020-81998168-3353,地址:广州市增槎路口广州日报印务中心五楼,邮编:510435,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版权所有 - 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 - 集团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大洋 1999 -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