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友:这不是加分的问题是否合理,而是加分针对特殊的人群,这些人群享受一些特权,例如八、九十岁的老人家享受公车的补贴,你们认为这样的说法是否对?
张铁明:高管的孩子享受特别的鼓励,给人的感觉是,你们再努力也不如有一个好的父母,穷人的孩子就会产生怎样的理解,大家是很清楚的。高管在社会阶层中没有任何的榜样性,不能激励所有阶层的孩子产生通过政策努力的学习,反而得出的结果是,再努力父母不是高管,也没有加分的机会,实际上给了一部分人的特权,打击了绝大多数人的权利。

主持人:纳税大户子女也可以享受加分,也是不应该的吗?
张铁明:是的。
主持人:罗老师是否同意这种观点?
罗朝猛:我赞成张先生的观点,纳税大会和高管子女都不能享受加分的政策,补偿、奖励和优惠型的加分是合法的。
主持人:您分的几大类,只有一类是不合理的,加分政策还是有存在下去的理由,张老师您如何认为。
张铁明:加分要按照教育的特性考虑,可以真正的改变弱势群体命运的时候,我们的加分是合理的。
什么是弱势群体,这是有规定的,就算是归国华侨和其他的情况,特殊的补偿也是可以的,并不是全部都不能加分的,例如烈士的子女,长期在外工作,有可能削弱子女学习可以给予照顾和补偿,不等于对所有的人进行补偿。
主持人:如果没有了加分政策的话,烈士子女等需要补偿的,这些人群应该怎么办?
张铁明:这是很容易的,我认为国外应该是没有加分的政策。
罗朝猛:我在日本呆过,去了很多中小学,对日本的中高考是比较了解的,日本不存在政策性加分的情况。我的小孩在美国念高三,美国大学目前的标准,有基本的分数,参加考试后在录取的时候,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例如参加志愿者活动和其他的活动,在美国也没有那个州和那个市会给予政策性的加分的。

张铁明:加分给谁,对象是学生,加分应该针对生学生来加分,而不应该对家长的阶层加分的,最大的错误就在这里,我认为加分是可以的,但是加分是按照对象加分的。例如这个学生某方面的特长很好,成绩相应的降低了,所以给予加分,加分应该直接奖励孩子,才可以起到教育本身的功能和作用,才可以起到教育本身可以调节政治、社会以及人群和谐的作用。
教育的功能本来是可以调节的,移到孩子之外就是错误的,我是研究教育法律和政策的,这就会产生荒唐,方向也搞错了,对象也搞错了,功能和目的都搞错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政府官员如此热衷此事情,应该是有另外的目的。
主持人:是否深圳是特例,我们看了很多广东各个地区中考的加分情况,除了深圳以外,广州还有纳税大户子女得到照顾,还有补偿性和鼓励性的,例如针对烈士子女加分,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像深圳一样加分,目前的政策是否应该变动?
张铁明:深圳的事情如果肯定的话,高管10分,中管8分,低管6分,我们的教授是否也要加分。
(编辑: 陆凯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