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案"有新进展 省高院正式裁定重审

news.dayoo.com 2008年01月17日 00:47来源: 信息时报
银行出故障的ATM机一度被围蔽。据《新民周刊》

  趁ATM故障,取款17.5万元的许霆一审被判无期

     (记者 闫晓光) “许霆案”有新进展!昨天下午记者得知,许霆的辩护律师已经拿到了省高院发回广州市中院重审的裁定书,但开庭时间还要等待中院的安排,律师表示仍将作无罪辩护。

  许霆的辩护律师吴义春称,他是在下午下班后在省高院拿到裁定书的,裁定书上写明,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广州市中院重审。

  吴律师表示,案件发回重审之后,检方会重新组织证据和起诉程序,同时,他们也会根据对方的指控做辩护准备,重点仍然是为许霆作无罪辩护。

  案件发回重审后,市中院会重新定案号,开庭时间暂时未能确定。按照流程,广州中院将组织合议庭,并通知检察院重新组织材料。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并把调查材料上交法庭。法庭会通知辩护律师调阅材料,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之后才会开庭,一般来说时间在一个月内至两个半月不等。

  许霆的父亲也在第一时间拿到裁定书,对这个结果表示欣慰。

深度阅读】专家:定性不会变 量刑会减轻

    ■新闻回放

    趁ATM故障,许霆取巨款判无期

    据此前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

    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 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霆父亲许彩亮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许霆被捉后,他联系银行准备还钱,“但银行说,这事已经立案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还不还钱与他们无关” 。

    多位专家指“许霆案”判得太重

    去年12月,7名专家与2名律师在“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论坛”上研讨“许霆取款案”。不少专家表示量刑太重。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北京大学民商法教授张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松林、许霆辩护律师吴义春等参加了这次研讨。

    许霆的辩护律师 吴义春表示,按照法律判决出来的结果却让所有人都觉得“太重了”,违背了立法的初衷。那么只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判错了,立法出了问题,法律思维出了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认为,如果把ATM机算作“金融机构”,再加上他盗窃数额“特别巨大”,那么,法院的判决就很难推翻了。

    但是,案发后整整20多个小时银行都不知道,银行是否存在过错呢?

    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说,无论作为一个法学专家还是一个普通公民,对此案只有一个强烈感受——“法律太严苛了”。一个侵占财产的行为以付出终身自由为代价,这是一个绝大的讽刺。是“乱世用重典”的思维在作怪,还是判决出了问题?

    律师上书建议人大对取款行为定性

    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的何富杰律师投书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建议全国人大通过法律解释,对此类行为进行明确定性,以作该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没多久,北京市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平联合7名律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刑法及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亟待修改》的公民建议书,表示无论 许霆是否构成盗窃罪,量刑标准都存在问题。

    李方平律师表示,包括自己在内的许多律师一直都在关注“许霆案”,虽然他们8位律师对许霆定罪问题存在分歧,但一致认为该案存在制度性缺陷。

    许霆律师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许霆的辩护律师向二审法院广东省高院提交上诉意见,提出其行为不属于盗窃罪、侵占罪等刑事罪行,而是在出错的柜员机“配合”下,进行了民法上的“乘人之危”、“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请求由许霆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

许霆的父亲对省高院裁定表示欣慰。

    重审消息传出,法院未证实

     1月初,有媒体报道:由于案件事实清晰,广东省高院采取了不公开审判的方式,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理,而二审判决“出炉”日期未定。然而,许霆父亲许彩亮透露:“今天早晨接到律师电话,说广东省高院决定将许霆案发回原法院重审。”

    许霆的辩护律师吴义春则表示,从有关渠道获悉该案二审结果是“发回原法院重审”,目前还没有接到广东省高院的通知,但“高院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应该会在本周内送出”。

    对此,广东省高院许霆案二审审判长郑岳龙法官说:许霆案二审正在审理过程当中,现在还不能证实是否会发回重审。广东省高院会尽快审结此案,一定会在审限要求的2月11日以前完成。

    许霆狱中家书节录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我一切都好希望你们不要牵挂,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孩儿我已经长大。在这些日记里我感到自己成熟了很多,更加懂得自由的快乐。

    ……

    还有一件事我比较担心,那就是刘芳,她如果给你们联系,就让她把我的衣服给送回家。刘芳是个很固执的女孩,我不希 望她等我。因为我不想耽误她。她把衣服送回来后就不要再接她的电话了。不要告诉刘芳我的地址,我是不会再和她联系了。如果刘芳不在太原工作了要回家,那就让她联系郭宏大,就说我让郭宏大开车去把东西拉回临汾,郭宏大一定会答应的,我会安排的。

    信的内容是不能写关于案情的,回信也一样,要不是收不到的。在家有时间就多去看看爷爷,和爷爷聊聊天。我二爸不知回来了吗?回来了我爸要多劝劝我二爸,让二爸过好自己的生活,别和别人攀比。

    在监室里管教对我们很好,我和这里每一个人也没有矛盾,这里的生活很平静。每天准时吃饭,休息,晚上还可以看电视。在这里面我也想到了很多快乐的事情。

    ……

    我这里你们就不要担心了,惠惠上大学的事一定要大力支持。不多写了主要就报个平安,回信就写写爷爷的情况,还有家里好不好就可以了,不回了也可以。有机会我会打电话回家的,爸爸生日快到了,祝爸爸生日快乐!

    儿子许霆

    2007.9.23

    每逢佳节倍思亲,节日快乐,中秋快乐!

    (注:为保护信中所提人物隐私,所用姓名均为化名。)

    新华

(编辑: oaboab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新闻报料

广州日报:
(020)81919191
信息时报:
(020)34323111

商务信息

 

版权所有1999-2007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4038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6152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集团简介-广告服务-联系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