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news.dayoo.com 2008年03月12日 21:36来源: 大洋综合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消费生活中生命健康的程度是体现国民的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我会年主题所指的生命健康权是广义上的,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维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既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消费者协会工作的主要标准。1999年,我会曾将“安全健康消费”作为年主题,时隔五年重提安全健康的问题,并非是对当年年主题简单的重复。再次锁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是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新的形势中审视我们的工作,不断开拓消协组织的视野,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 zhfg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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