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9日上午,河曲县残疾人闫憨小给县交警大队送来一面锦旗,对交警在其妻子出车祸时及时救助的善举表示感谢。
7月23日20时许,在河曲县黄河大街,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孙永和将56岁的廖巧花撞伤,孙永和被行政拘留。
随后民警了解到,29岁的孙永和是个孤儿,生活非常困难。而被撞伤的廖巧花,丈夫是一名残疾人,家庭也非常困难。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能力负担廖住院的医疗费用。交警大队长张月遂号召民警捐款,不到20分钟,近2000余元的手术费就得到落实。当交警们把这笔救命钱送到医院时,廖巧花一家人感激涕零。今日,妻子伤好出院后,闫憨小专门赶到交警队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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