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动简介
图书漂流活动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是指市民将自己不再阅读,或者希望推荐的书籍投放到公共捐赠点,经收集汇总并统一编码后,投放到各个指定的“漂流岛”——市民经简单登记确认后,可无偿取阅,并在10天之内归还到任意“漂流岛”,以便书籍的循环使用,达到图书漂流的目的,体现了当地市民互相信任和分享阅读的文明素养。
二、漂流岛申报要求及方式:
(一)要求:
一是具有一定地域代表性,能够有效地影响该区域人群,便利地服务参加漂流活动的读者。处于区域核心地带的优先考虑。二是需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能够代表本行业人群的文化需求,重点、知名企业优先考虑。三是保证漂流点初次图书投放数量不少于100册。
(二)申报方式:
1、登陆www.dayoo.com“图书漂流”活动专题网页,详细填写相关资料;
2、根据主办方要求接受筛选,并与主办方签订管理协议书(另附),遵循协议书规定管理漂流点;
三、漂流岛管理要求
1、漂流岛要提供专门的漂流架(台)存放书籍,并张贴出明显的活动指示牌和漂流规则;
2、漂流岛上架书籍必须是经过广州图书馆统一编码,并张贴了相关活动标签、印章和漂流卡的书籍,不允许未经编码书籍上架,严禁国家禁止流通书籍上架;
3、漂流岛的工作人员(兼职或志愿者)要为“漂友”提供咨询、书籍管理和借阅登记等服务;
4、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及时与上一级管理人员联系,确保有足够的书籍供“漂友”借阅;
5、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要求,确保“一人借阅一本书”,短信发送确认,并登记“漂友”相关信息;
6、工作人员要保持图书漂流架的整洁、定时整理漂流架的书籍;
7、工作人员注意以良好服务态度服务漂友,并确保漂流岛范围注意文明卫生;
8、漂流岛服务时间一般为:(1)每周工作日时间10:00~12:00;14:00~17:00;(2)休息日及公众假日为休息日;具体时间可以由漂流岛自行确定,但需在明显区域进行公示并向主办方报备;
9、当日漂流活动结束后请将书籍妥善保存,以便第二日图书漂流活动的进行;
四、漂流岛法律责任
漂流岛申报人与活动主办方如产生任何纠纷,以协商解决为主要方式,如因漂流岛申报方主观原因,如放置违法书籍、淫秽书籍上架,导致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漂流岛申报方自行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