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大叔夫妇看着安安就开心。
茜茜和安安是两个6岁的可爱女孩。昨天,她俩离开了番禺区福利院这个温馨的大家庭,分别到两个淳朴的农家开始新生活。她们有幸成为了番禺区民政局今年6月份启动残障儿童家庭寄养工作以来首批被“相中”的残疾儿童。
有“家”的孩子才健康
番禺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邓少莲告诉记者:尽管福利院百般呵护孤残儿童,但他们只有融入“有爸爸妈妈”的家庭,才能健康成长。寄养制度解决了热心人士收留残障儿童的后顾之忧,已成为目前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主流。今年6月份,番禺区在广州各区(县)率先启动了家庭寄养工作,对象是区福利院中有轻度肢残、弱智的孤儿。
花甲老人找“临时孙女”
茜茜是在2002年10月3日被送进福利院的,她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原因是左侧唇腭裂(俗称“兔唇”)。经过两次手术,茜茜的嘴唇看上去已无大碍。她性格活泼,待人礼貌。已育有一个10岁儿子的何先生如获至宝:“儿子已经有了,今天总算有了女儿!”
而领走安安的郭大叔夫妇早已子孙满堂。2002年4月21日,安安被送进了福利院,因为她的左侧肢体运动发育迟缓,右额叶脑软化灶。现在她已能够独立行走,只是行动比较缓慢。安安吸引郭大叔夫妇的,是那双惹人喜爱的招风耳——非常卡通。67岁的郭大叔告诉记者:“我有3个儿女和3个孙子。可惜小儿子没有生育,他们两口子之前已经领养了一个儿子,但还想要一个女儿。安安今后由我们俩带。相处好的话,就领养她。”
孩子医疗费学费可报销
从今往后,何先生和郭大叔每月都可从福利院领取825元寄养费。寄养费包括:425元寄养儿童抚养费和400元寄养家庭代养费(爱心补贴)。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生活成本计算的,425元包含了:250元膳食费、80元服装费、80元小病医疗费和15元零花钱。
若寄养儿童患病,家长可将他带回番禺区福利院就诊,也可送往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门诊病历及正式医疗发票。425元抚养费中已经包含了80元/月、960元/年的小病医疗费,如果寄养儿童的全年医疗费结算超过960元,则超出部分经福利院核算可以报销。此外,家长有义务把年满6周岁、有就读能力的被寄养儿童送到当地学校就读,由福利院支付学习费用。
据悉,番禺区民政部门将跟踪茜茜和安安的寄养情况。一旦发现有虐待孩子等问题,或家长跟孩子难以生活,就会考虑终止《寄养协议》。家长违法的,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寄养家庭每月可领825元
每个寄养家庭每月可领取825元寄养费。包括:425元抚养费和400元爱心补贴。425元抚养费包含:250元膳食费、80元服装费、80元小病医疗费和15元零花钱。若寄养儿童患病,家长可带他到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病历及发票,如全年医疗费结算超过960元(80元/月×12=960元),超出部分经福利院核算可以报销。被寄养儿童的学费由福利院支付。
“寄养”与“领养”有何不同
在领养关系下,孩子的监护权归领养人所有;而在寄养关系下,其监护权仍归福利院,家长与孩子,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如果家长与孩子相处融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将寄养关系“升级”为领养关系;如果双方磨合欠佳,则福利院和家长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寄养关系。(文/图记者张强、余莎米 通讯员江少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