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调加入民进党,成为台湾政治明星
1987年2月,陈水扁公开宣誓加入民进党。3月当选民进党第一届补选中执委,同年底当选民进党中常委。

吴淑珍1970年18岁申请加入国民党,入党申请照很清秀
1987年2月陈水扁随郑南榕出狱后宣誓加入民进党,并于3月高票当选该党中执委,年底当选中常委委员,正式进入党内的决策圈。同时他作为立委妻子的特别助理,第一个成立了“国会议员”的专属办公室,并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的财团法人福尔摩沙基金会,力图培养自己的人际关系和未来的从政班底。
而身为郑南榕的追随者和助手,借助郑的巨大声望,陈水扁的形象也日渐高大,特别是1989年发生的震惊全岛的郑南榕自焚事件。郑最初办刊的宗旨是“言论自由第一优先”,由于其始终如一地身体力行,对台岛的言论自由、组党自由、集会自由贡献巨大,后来其办刊重点逐渐转移到鼓吹“台独”,他认为只有向最大的禁忌挑战才能实现真正地自由,并公开在台北集会上演说。
到1989年1月,台湾高等检察署以叛乱罪嫌疑传讯郑南榕,但他拒绝出庭并撰文宣称:"他们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尸体"。4月7日,他为抗拒警察强制拘提在办公室自焚身亡,死时安坐椅上,身体笔直,可见其意志坚决。虽然郑生前不屑加入民进党,认为其妥协与投机,民进党却趁机以此大事宣扬,奉他为"灵魂党员",民进党籍"立法委员"尤清与吴淑珍等称郑南榕是被警察打死后焚尸灭迹的,而台南的民进党更是直指"国民党活活烧死郑南榕",大举游行,煽动民意。
由于与郑南榕的特殊关系,加上妻子的全力辅选,陈水扁一举以高票当选年底的增额"立委",开始了重返政坛之路。
自此至1999年7月,陈连选连任民进党第二至九届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执行委员。
在民进党内,陈水扁开始依附于美丽岛系,1992年自立山头,组织次级派系“正义连线”。
1989年底陈当选为“增额立法委员”,为了提高问政效率,特地组织专业助理群,成立“立委办公室”,以揭发当局的军政弊案而闻名。1992年12月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1993年3月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
1990年11月,时任台湾“立法委员”的陈水扁在“立法院”质询中,提出两岸以东西德“基础条约”的模式签定“两岸基础条约”,强调两岸是两个国家。
1990年,陈水扁担任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这一年台湾面临第八届"总统"选举之时,陈水扁迎来又一个政治生涯的转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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