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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届广交会期间实行交通管制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8-10-12 09:46 来源: 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0)

    关于第104届广交会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穗公交2008262号

    第10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于10月15日至19日、24日至28日、11月2日至6日分三期在琶洲会展中心举行。为确保第104届广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对展馆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调整。

    一、在10月15日至19日、24日至28日、11月2日至6日期间,每天7时至20时在以下范围禁止下述有关车辆进入通行:

    ㈠货运车辆(含本市籍和外市籍,由我支队核发的货运车辆准许证除外):

    东面:科韵路(阅江中路至凤浦路)以西;

    南面:凤浦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北;

    西面:华南快速干线(阅江中路至凤浦路)以东;

    北面:阅江中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南。

    以上范围不含科韵路和华南快速干线。

    ㈡大客车(持交易会通行证的大巴除外):

    东面:科韵路(阅江中路至新港东路)以西;

    南面:新港东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北;

    西面:华南快速干线(阅江中路至新港东路)以东;

    北面:阅江中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路)以南。

    以上范围不含科韵路、华南快速干线和新港东路。

    ㈢机动车(持交易会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会展中路(阅江中路至新港东路)。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管制区域内单位、住户车辆和公交车不受上述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编辑: 正飞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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